首頁 假如給我三天光明

第十三章

我是在1890年春天學會說話的。我一直有強烈的想要發出可以聽得見的聲音的衝動。我經常一麵把一隻手放在喉嚨上,另一隻手感覺嘴唇的動作,一麵發出各種聲音。任何發出聲音的東西都使我高興。我喜歡感覺貓的呼嚕和狗的吠叫。我也喜歡把手放在唱歌的人的喉嚨上,或者放在正在彈著的鋼琴上。在我喪失視力和聽力之前,我正在很快地學說話,但是那場大病以後,人們發現因為我聽不見所以不再說話了。我總是整天坐在媽媽懷裏,把手放在她臉上,因為感覺到她嘴唇的運動讓我覺得很好玩,我也動自己的嘴唇,盡管我已經忘記了說話是怎麽回事。我的朋友們說我笑和哭都很自然,有一段時間還發出許多聲音和詞素,不是因為這些是交流的手段,而是因為迫切需要活動發音器官。然而有一個字—水—的意思我仍然記得,我把它發成“瓦—瓦”。到沙利文小姐開始來教我的時候,連這個也變得越來越不清晰了。隻有在我學會了用手指拚寫這個字以後才不再使用這個音。

我早就知道我周圍的人使用的交流方法和我用的不一樣,在我得知一個耳聾的兒童可以被教會說話之前,就已經意識到自己對已擁有的交流方式感到不滿足。完全依賴於手語字母的人總有一種被束縛感,一種局限感。這一感覺開始使我焦躁,讓我覺得有一種苦惱的、前瞻性的欠缺,需要加以彌補。我的思想常常會升起,像小鳥樣逆風高飛;我堅持使用嘴唇和聲音。朋友們試圖勸阻我的這種傾向,怕會因此而導致失望。但是我始終堅持,不久發生了一件事,使得這個巨大的障礙得以克服—我聽到了關於朗希爾德·卡塔的故事。

1890年,勞拉·布裏奇曼的老師之一拉姆森夫人來看我。她剛剛從挪威和瑞典訪問回來,告訴我挪威的一個盲聾女孩朗希爾德·卡塔真的被教會了說話。拉姆森夫人剛對我講完這個女孩的成功,渴望就使我激動不已。我決心也要學會說話。直到我的老師帶我去見霍勒斯·曼學校的校長莎拉·富勒小姐,尋求她的幫助和建議,我才滿意地放下心來。這位可愛的、和藹可親的女士提出要親自教我,我們於1890年3月26日開始進行教學。富勒小姐的方法是這樣的:她拉著我的手輕輕從她臉上摸過去,讓我感覺在她發音時她的舌頭和嘴唇的位置。我急切地模仿她的每一個動作,一個小時就學會了構成話語的基本音素中的六個:M、P、A、S、T、I。富勒小姐總共給我上了十一課。我永遠不會忘記當我說出自己的第一個連貫的句子“天氣暖和”時所感到的驚喜。的確,這是些間斷說出、結結巴巴的音節,但卻是人的話語。我的靈魂意識到自己新的力量,掙脫了束縛,通過這些間斷的語言符號,伸向一切知識和一切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