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服了一個超市的老板,讓我們在店裏工作,微薄的收入已夠我們維持正常的生活。我很滿足,每天都能吃飽喝足,不用東躲西藏,不用朝不保夕。他卻不甚滿足,搖著頭沉思了幾天,他說,我們要上學,要學習很多東西,要賺錢,從而走向更遠的地方。他說,他還要去找他的父親。
後來,他帶著我開始行騙,騙還不是什麽人都騙,他專喜歡騙那些大戶。我曾不服氣地問他,這樣同偷有什麽區別?
尤記得他思考了許久,正色地回答,“看起來好像沒什麽區別,都是錯事,幹了都要受罰。可總覺得,拿了有錢人的錢和拿了窮人的米心裏的滋味是不一樣的。”
第一次出手他消沉了許久,看得出孩子十分愧疚。可終究,他熬了過來。他會用細線編一種掛飾,他告訴我那叫平安符,是他母親生前教給他的。我不知那東西是否能乞求平安,可每次行動過後,他都會把平安符掛在那戶人家的門口…
騙來的錢,我們隻用基本的生活費用,其他的全部留起來。我們是沒法存錢的,隻能把錢藏在我們居住的小破房子裏,漸漸地堆了許多。
我們從書場買來了許多舊課本,他會些,便從頭教我識字學習。
這樣的日子延續到我十八歲。三年後,我到公安局辦了身份證,隱約記得我叫宋悅銘,便延用了這個名字。又花錢買通了警局給他辦了假身份,並以表弟的身份入了我的戶口,他的新名字,叫淩沐風。名字是我給他起的,取自如沐春風,而淩是他自己選的,似乎是他故去母親的姓氏。
我們入了學,沐風上了初中,而我因為年齡問題隻能在高三。額…高三,有點可怕,更何況除了沐風教的那些,我從未學過什麽。所以,很悲傷的,我每天都要向一個初中生請教功課。起初,他也不會,常常兩個人盯著一道題,發半天的呆,於是我的成績門門掛紅。後來,他下了決心,隻要沒課便拉著我在家裏從初一的課程開始學。我學得很慢,他學得倒是很快,常常要他來教我。我們用兩年的時間,學了常人六年要學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