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氏越說還越覺得自己有道理,理直氣壯道:“我家閨女給你做奴婢,每月十兩銀子一匹精布。”
張氏一副林月滿占了大便宜的模樣,給林月滿惡心得不行。
“你家閨女這麽值錢,出價怎麽就要五兩銀子?是擔心得罪地主?還是覺得我好欺負?”
張氏一時赫然,哼唧兩聲。
元寶卻是不依不饒,哭嚷著要布匹。
張氏心疼極了,又狠狠踹了草根一眼,罵道:“還不給小姐求求情,讓她送你弟弟幾匹布。”
隨著張氏的話落下,林月滿接著道:“求我可以,東西我也給你,但是一旦東西給了,草根可就是我的人了,屆時你要是再來我這裏鬧,我們就去衙門好好理理。”
林月滿將選擇權交給張氏。
草根也適時攪渾水,膝行至張氏的麵前抓住張氏的褲腿,哭嚷道:“娘,弟弟喜歡,你就讓我求求林小姐吧,草根不過賤命一條,給弟弟換身好衣裳值當。”
見狀,林月滿又加了個價格:“二十年加兩匹布,我給你一刻鍾的時間,過了時間我可就走了。”
元寶的哭嚷還在繼續,張氏原本的猶豫頃刻被取代:“好,我答應你。”
說著,手一伸:“給錢。”
林月滿並不動作,張氏以為林月滿要反悔,臉都黑了:“你這麽有錢,還騙我一個市井小民,你要不要臉了?”
縱使張氏罵得再難聽,林月滿也未曾慌亂,緩緩道:“既然你女兒已經賣給我,那理應從你們的戶籍劃出去,否則你拿著她的戶籍去找我,我找誰說去。”
張氏一聽,更是覺得林月滿的眼皮子淺,不屑道:“一個賠錢貨,有什麽資格上戶籍。”
林月滿向草根求證,草根臉色更紅,囁嚅著點頭,承認下張氏的話。
但林月滿並不放心,還是讓楚明寒幫著寫了一份契約。
張氏不識字,倒是對二十兩銀子跟兩匹布熟悉得很,當即就將草根往林月滿的方向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