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江夏忙完手頭工作,找個機會溜到辦公室外的一處走廊拐角,給明遠實驗小學招生辦打了個電話。
學校的電話是老葉給的,鈴聲響了幾下,很快接通。
“喂,哪位?”
對麵是個略微沙啞的男人聲音,聽聲音應該在四十歲上下。
江夏按下錄音鍵,直接道明來意:“你好,我是貴校一名學生的家長,有件事想谘詢你們一下。”
電話那頭微微沉默,猜出他的來意。
“是問午休費的事吧?”
江夏心中暗道,看來因為這個收費決策,已經有不少人給學校打過電話。
“對,我想問一下,貴校基於什麽理由決定收取這筆費用?”
電話那頭道:“午休費這個事情,是學校經過慎重考慮,結合市裏麵下發的文件,最終做出的決定,目的是為了讓我們的老師更盡職盡責地服務大家,方便學生和家長。”
“而且這個收費也不是強製的,你們願意在學校午休,那就交錢,如果不想交也沒人強迫。”
江夏反問:“可不交錢孩子就不能在學校午休,不也等於一種變相的強迫?”
“這怎麽能算強迫?學生又不是非得在學校午休。你們交的是老師的服務費,又不是場地費,老師犧牲中午休息的時間幫你們帶孩子,總不能讓人家白幹吧?”
江夏:“你指的服務包括哪些服務?”
“嘖……這個還用問嗎,你們家小孩子在學校午休,萬一中間跑出去出了事怎麽辦?萬一突然生病怎麽辦?萬一小孩子發生矛盾打起來怎麽辦?”
江夏敏銳地抓住問題關鍵點:“那這樣說,如果孩子在午休期間發生了意外,是不是就算學校承擔全部責任?”
電話裏的聲音頓了一下,“……這個,也要看情況的。你把孩子送去托兒所,萬一出了事,也不能全賴在托兒所頭上吧?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老師隻是起到看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