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福根去見陳海默那天特意刮了胡子,理了發。不管怎麽說,這麽多年不見了,也應該給女兒留下一個好印象嘛。
他扮作地毯維護人員混入新仙林舞廳的後台。他尾隨她進入後花園,趁她一個人時,突然在她身後叫了一聲:“小山。”
她的肩膀抖動了一下。幾秒鍾後,她才轉過身,問:“你找誰?”
福根往嘴裏灌了兩口酒後,對著空****的房間自言自語起來:“玉蘭啊玉蘭,你想象不出你女兒現在的樣子,說話都拿腔捏調的,真當自己是大小姐了啊。她裝作不認得我,一口咬定我認錯了人。她以為我這麽好糊弄嗎?見過她後我更確定了,她就是你那個小婊子——因為,我在她的眼睛裏看到了恐懼。但我會讓她知道什麽才是她最應該害怕的。”
福根臨走時對陳海默說:“我知道你發達了,不想認我這個爹了,我不生氣,我就當作你一時失憶了吧。我給你三天時間好好回憶。三天夠不夠?三天後,我會再來找你。如果你到時候還想不起來,我隻能讓全上海的記者幫你一起回憶了。”
三天後,福根又去找她。海默果然“恢複”了記憶。她說她把那件東西藏在了城南的一個地方,央求他再給她兩天時間去取。她提到,福根總是去找她,會引起人注意,建議兩天後的晚上在封浜村的鐵軌邊見。福根答應了。他不怕她跑掉,她也沒地方可以跑。
兩天後,如他們所約定的,福根去了封浜村的鐵軌邊。海默交給他一個信封,裏麵裝著一對耳環。
“這真是隻小狐狸啊!”福根又咕咚咕咚地喝了幾口酒,自言自語道,“我後來問了珠寶店才知道,這對耳環根本不值什麽錢!他媽的!別以為這麽容易打發我。你娘的老相好可是個大人物,不可能隻留下這點東西。如果你不把偷走的全吐出來,看我怎麽跟那些記者聊你的過去!嗬嗬,大小姐?讓他們知道你是一個什麽樣的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