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麵已經說過,按照“憲法”——成文的和不成文的——規定和法定的政治體製,張居正的地位、職務,實際上是輔佐的角色。可是,事實上他的權力卻是絕對的,事實上實現了他夢寐以求的獨裁!而且這個獨裁者不是別人,是作為臣子的張居正!
我看,在大明帝國,除了開國之君朱元璋,還找不到哪個皇帝比張居正的權力更大、受到的製約更少。儒家意識形態是反對獨裁的,政治製度的設計也是不允許皇帝獨裁的。當然,作為大臣,那就更不用說了。可是,張居正做到了。從這一點上看,張居正是很了不得的一個人。
不是“憲法”賦予張居正的權力,也不是體製上給他提供了基本條件,都沒有。恰恰相反,“憲法”和體製,都是不允許他掌握並行使如此大的權力的。舉個簡單的不太恰當的例子:一個人是單位的副職,依法是“一把手”的助手,助手有什麽權力呢?沒有決策權的,隻能是建議權。可是,他就能夠做到單位的事情,一個人說了算,不管是用幹部,還是花錢都得這個人點頭才可以。你說,這個人是不是很了不得呢?體製上和法律上,是不允許他這樣做的,他居然做到了。
客觀上說,張居正剛剛上台的時候,小皇帝確實還小。這是一個客觀條件。除此之外,他就沒有更多的便利了。那麽,張居正有什麽辦法呢?換言之,他能夠獨裁的奧秘在哪裏呢?
根據我的研究,有這麽幾個方麵。
第一點,張居正把皇帝他媽搞定了。
張居正外表儒雅、俊朗,很講究穿戴,當時也就是四十多歲的年紀,沉穩老練,滿腹經綸,應該是很有魅力的一個男人。
農民工的女兒、**成正果的李香兒,挺喜歡他的。僅從公開的表示也可以看出,李太後喜歡張居正,到了正常人所難以理解、正常的道理難以說通的程度。女人嘛,一旦真的喜歡上一個人,那是很有犧牲精神的。結果,她拚命壓服自己的皇帝兒子,非要他聽命於張居正不可,甚至在公開的公文裏,明確寫下了,皇帝到三十歲後才能夠掌權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