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為了藝術而愛好藝術的人而言,”夏洛克·福爾摩斯一邊說著,一邊把一張《每日電訊報》的啟事專版扔到一邊,“常見的情況是,往往能夠從其最毫不起眼和最微不足道的表現形式中尋覓最強烈的樂趣。華生,你費心勞神地記錄了我們經曆的那些案件,而且我還得說,你有時候寫得有點添油加醋。不過,從這些簡短的敘述中,我欣喜地注意到,你迄今為止已經領悟上述真理了,因為你選擇的重點沒有放在許多我曾親曆過的重大案件和轟動一時的審判情況上,而是放在另外那些案件上,其本身可能輕微瑣碎,卻提供了巨大空間,可以展示演繹推理的能力和邏輯綜合能力,而這也正是我的特長所在。”
“不過嘛,”我說著,露出了微笑,“還是有人指責我的敘述追求轟動效應[2],當然,我對此也不能矢口否認。”
“你的差錯或許就出在,”他說著,用火鉗夾起一塊燒得通紅的爐渣,點燃了他那個長長的櫻桃木煙鬥。他與人爭論問題而非沉思冥想時,往往用該煙鬥代替那個陶製的[3]——“你的差錯或許就出在,想要把敘述的東西寫得豐富多彩、栩栩如生,而不是一門心思放在敘述因果關係的嚴謹推理上,因為事實上,嚴謹的推理是記述案件時唯一值得注意的特征。”
“我倒是覺得,在這件事情上,我已經給了你充分公正合理的對待了。”我說著,說話的語氣有點冷淡。我不止一次注意到,我朋友的個性中有很強的以自我為中心的意識,而這一點令我頗為反感。
“不對,這不是自私自利,也不是自負自滿,”他說著,和他平常的習慣一樣,他這是在回應我的內心想法,而不是回答我口頭的言辭,“如果說我要求充分展示我的偵探藝術,那是因為,我的偵探藝術不是一件個人的事情,而是一件超出自我的事情。犯罪行為司空見慣,但邏輯推理卻彌足珍貴。因此,你關注的重點應該放在邏輯推理,而不是犯罪行為上。你把本來應該由一個個講座組成的課程的東西,降格成了一係列添油加醋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