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離開勞裏斯頓花園三號時,已經是下午一點鍾了。夏洛克·福爾摩斯把我領到了最近的一家電報局,在那兒發了一封很長的電報[49]。隨後,他雇了輛馬車,讓車夫按萊斯特雷德給的地址送我們過去。
“沒有什麽比第一手材料更加重要的了,”他說,“實際上,我對本案已經完全心中有數了,但我們還是要把該了解的都了解一下。”
“我對你感到很驚訝啊,福爾摩斯,”我說,“毫無疑問,你對自己說出的那些細節,並不像你裝出來的那樣有把握。”
“不可能會出錯的,”他回答說,“我一到那兒,注意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緊挨著街道的邊上有兩道車轍。對了,直到昨天夜間,已經有一個星期沒有下過雨了,所以昨夜一定有馬車經過那裏,才會留下那麽深的車轍。另外,還有馬蹄的印跡,其中一隻蹄印比另外三隻要清晰得多,說明這塊蹄鐵是新換的。下雨之後,那裏有輛馬車,而整個早上那裏都沒有見到一輛馬車——這一點是格雷格森告訴我的,可見,馬車是昨天晚上到那兒的,因此,就是那輛馬車把那兩個人送到那幢房子邊的。”
“這看起來夠簡單的,”我說,“但是,另外那個人的身高又是怎麽回事呢?”
“啊,一個人的身高嘛,十之八九可以根據他的步長推算出來,是道夠簡單的計算題,但我沒有必要用數字來煩你。我從室外的泥土表麵和室內的塵埃上獲取了那個人的步長。我有一種檢測計算的辦法,一個人在牆邊寫字時,會本能地寫在水平視線之上。而他把字寫在離地六英尺多的地方,這樣連小孩子都猜得出來他的身高。”
“那他的年齡呢?”我問。
“是啊,如果一個人可以輕而易舉地邁出四英尺半的步長,說明他不可能是個麵色蠟黃的幹瘦老頭兒。花園小徑上的一潭水就有那麽寬,而他顯然是邁步跨過去的。穿漆皮靴的人是繞過去的,而穿方頭靴的人卻是跳過去的。這裏麵沒有什麽玄妙不解的東西,我隻不過是把我那篇文章裏提到的觀察和推理用於平常生活當中罷了。你還有其他什麽迷惑不解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