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位於香港新界西北部,是香港十八個行政區域之中曆史最悠久的區域之一。該區域下轄六個鄉鎮,在130平方公裏的麵積內居住著至少60萬人,其繁華程度可想而知。
2002年12月4日晚上10點,元朗警方接到了當地一戶人家打來的報警電話。這家人聲稱,自己家11歲的女兒陳諾雯失蹤了。按照他們的描述,當天晚上7點左右,陳諾雯向家人表示,想去附近不遠處的元朗廣場抽一張自己偶像Twins的明星卡,並保證自己會在半小時內回家。
當時網絡還不發達,追星族們在支持自己的偶像時大多會選擇購買一些實體的商品,購買能力強的成人粉絲會去買偶像的專輯,而還沒有收入的孩子們往往喜歡購買那些印著明星圖案的卡片。陳諾雯成績優異、乖巧懂事,所以家人對她的愛好並不反對,加上元朗廣場距離他們家也隻有十分鍾左右的路程,雖然當時天色已完,家長還是答應了她,並目送女兒出了門。
就這樣,三個小時過去了,時間來到了晚上10點鍾,遠遠超過了陳諾雯之前保證的時間,可她還沒有回家。這時,陳家人有些著急了,趕忙聯係和女兒要好的同學,詢問她們有沒有見過陳諾雯,在得到否定答案後,一些家屬還在元朗廣場及其附近的地區搜尋了一番,也是毫無收獲,這才撥通了報警電話。
接到報警後,考慮到可能涉及綁架,此案被交給重案組處理。警方第一時間調取了陳家至元朗廣場一線的所有監控,從中總結出了陳諾雯離開家之後的活動路線:小女孩確實是順著平常的路線來到了廣場二樓的一家商鋪,在那裏抽卡後又買了一些文件,之後消失在了距離商場不遠處的天橋下。奇怪的是,之後所有的監控都沒有再拍到陳諾雯的身影。
根據警方的調查,陳家的氣氛很好,因此陳諾雯離家出走的概率非常低,天橋上的忽然失蹤也讓警方摸不到頭腦。一個大活人不可能憑空蒸發,既然科技手段行不通,那就采用最原始的辦法,很快,元朗的大街小巷都出現了一則尋人啟事,呼籲市民提供線索,上街巡邏的巡警每組都帶著陳諾雯的照片,想要找到那晚的目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