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無聲尖叫:101宗大案要案記實錄(第二季)

狀告警局的殺人魔:抓捕之後,他向警察索要賠償

世界犯罪史上,不缺泯滅人性、喪心病狂的十惡不赦之徒,也不乏惡貫滿盈、禽獸不如的詭計多端之徒,但是我們卻很少能見到在犯罪之後拒捕,在逃跑中途被警察射傷後,竟還會以此為由,敲詐政府要錢談條件的犯人。

一位在殺害數人、越獄失敗後通過將當地警局告上法院的方式換取了更優越的拘留條件的無賴之徒,這人此後也被稱為“紐約史上最猖狂犯人”。

1936年3月4日,羅伯特·加羅出生在紐約北部的一個小鎮子裏,他有5個兄弟姐妹,隻是大哥在出生後不久就被父母送人了,還有一個弟弟在出生後不久也不幸夭折了。

羅伯特的父親是一個礦工,因為長期酗酒,所以脾氣非常差勁,每次喝醉了都會打孩子撒氣,而羅伯特的母親瑪格麗特,是個身高不到1米6,體重卻有240斤的女人,她的脾氣比父親的還暴躁,對孩子更是一點耐心都沒有,孩子們稍有做錯的地方,她就會直接動拳頭。

幾個孩子中,羅伯特是挨過最多毒打的人。隻要是稍微做錯點什麽或惹得父母不高興,他們就會用撬棍、皮帶甚至是磚頭來“教育”羅伯特,嚴格意義上講,這已經是家暴了。有好幾次,年幼的羅伯特都被直接打到暈死在地上,即便如此,他的母親依舊無動於衷,甚至還想把羅伯特直接扔出去,讓他死了一了百了。

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羅伯特當然是沒有機會去上學的。他從7歲開始,就在鄰居的農場中幫忙,每天都要拖著發育不良的瘦小身體,做很多的體力活,而且獲得的微薄薪水也會全部被母親拿走。從農場勞累了一天回到家裏,羅伯特還不能休息,要繼續幫忙做家務,而且是在不知何時就會被毒打一頓的情況下。

可以說,羅伯特的童年是孤獨的,他沒有玩耍的時間,沒有同齡的小夥伴,也沒有得到過誰的陪伴。這段痛苦的時光徹底扭曲了羅伯特的內心,這個孩子開始尋找能將情緒排解出去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