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居正是難得的兢兢業業幹事業的領導人,一個時期裏,也是頭腦清醒的領導人,從一個痛恨腐敗的人,到一個相當腐敗的高級領導幹部;從比較注意自律的領導人,到富可敵國的腐敗分子,就這樣奇妙地融於一身。
為什麽會這樣呢?
馬上會有人說,製度問題嘛!
這個回答絕對正確,但是過於簡單化了。我準備說點兒新看法出來,供大家批判。
時人沈德符在敘述了多位權勢人物晚年反思從政生涯後,說到張居正則相反,他有這麽一段話:“瀕危悁忿已甚,戀戀權位,薦人擠人,至死不休,則多男子多後顧累之也。此說亦有理。”
按照沈德符的看法,張居正之所以戀權、之所以貪腐,和他有很多兒子直接有關!
我是讚成這個觀點的。
張居正上有父母雙親,側有兄弟姐妹,下有至少6個兒子和若幹女兒,真正的一大家子啊!老實說,他要真的兩袖清風,就憑自己的工資收入,要過上有尊嚴的體麵生活,也不那麽容易啊!偏偏在中國人的觀念中,領導人都是體體麵麵的,要道貌岸然,要排排場場!偏偏中國人的觀念中,老子給兒子結婚準備房子票子車子天經地義!
多子多累,多後顧之憂啊!張居正可以不為自己考慮,總得為子女考慮吧?他嘔心瀝血為天下理財,總不能偏偏就不為自己身邊最親近的人理財吧!
我的看法是,人隻要有家庭、有子女就很難沒有私心。倘若他掌握資源配置權,又不受剛性監督,那麽貪腐是必然的,不貪腐隻是例外。這和人性有關,或者說,是人的本性使然,甚至可以說,是動物本能使然。
西方天主教神職人員禁止結婚,應該就由此而來。實際上,開始的千餘年間,教會並沒頒布過禁止結婚的禁令,神職人員是可以結婚的。後來,教會獲得合法地位,財富也越來越多,名副其實的富可敵國了。教會有這麽多財產,掌握財產的神職人員又有妻室兒女,就出現了貪腐問題。為防止教會財產流失,開始,教會規定不準主教的兒子擔任主教,後來索性不準他們擔任教職。但這樣的規定並不能有效地防止教會財產向家庭、子女轉移,所以教皇又下令教職人員必須獨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