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法務一直交由天元律師事務所承接,他提前約好了時間,秘書直接把他帶到譚律師的辦公室。
這是法務推薦的律師,財產問題的行家。
方君行簡要說明了自己的意思,把檔案袋交給了譚律師。
譚律師打開袋子,仔細翻看文件,“方總,你確定要這些全部轉贈給歐雲英?”
“沒錯。”方君行肯定地說。
“這些,是幾代人的積累。”他放下文件,摘掉金絲眼鏡,“恕譚某說話比較直接,這些,應該是您全部的身家?”
方君行點頭,等著他的下文。
譚律師又說:“你們現在還沒有結婚,你便要轉贈全部的財產,如果將來事情有變,那您……”
方君行明白他未說完的話,兩人沒有結婚,便不是法律意義上的夫妻,財產轉贈後,便歸歐雲英所有,若雙方關係破裂,這些財產便跟方君行沒有一點關係。
“她懷了我的孩子。”他呷口茶,“我想給她和孩子一些保障。”
“但,這些,太多了。”譚律師說,“作為您的律師,當然是保障您的利益最大化,站在專業的角度,我建議您在婚後再辦理轉贈流程。”
方君行苦笑,“現在想辦也辦不了。”
“為何?”
“她不願意簽字,換句話說,她不願意接受這些贈與。”
贈與合同,是需要被贈與人簽字,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才有效。
譚律師笑說:“您是說?”
“我是說,我現在是剃頭擔子一頭熱。”方君行後仰在沙發上。
若她是個愛財的,便好辦了。
但並非所有的女人都貪戀銀財,歐雲英現在的存款至少千萬,她有不接受的底氣。
以前是實風集團盯著她,時時要挖牆角,隨著她的名氣越來越大,高薪聘她的公司越來越多,經常會接到獵頭的電話。
她有不接受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