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主義的社會製度必然導致土地兼和賦役不均的現象。豪民侵,土地集中,使小民兼賦,陷入極度貧困。鑒於此,建安九年(204),曹操打敗了袁紹,基本上控製了河北以後,針對袁紹弊政所造成的惡果和戰亂以來民生凋敝、經濟蕭條以及豪民兼並的嚴重情況,發出了兩道命令,一為《蠲河北租賦令》,令稱:
河北罹袁氏之難,其令無出今年租賦。
這是一種恤民性質的臨時措施,雖然僅免一年的租賦,但對於爭取民心當有極大好處。另一道命令是更能反映曹操思想的重要材料:《抑兼並令》。令文說:
“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袁氏之治也,使豪強擅恣,親戚兼並;下民貧弱,代出租賦,銜鬻家財,不足應命。審配宗族,至乃藏匿罪人,為逋逃主;欲望百姓親附,甲兵強盛,豈可得邪!其收田租畝四升,戶出絹二匹,綿二斤而已,他不得擅興發,郡國守相明檢察之,無令強民在所隱藏,而弱民兼賦也。
此令的中心思想是抑製兼並,製止強民將其負擔轉嫁到小民身上;同時,反映了曹操秉政期間一改漢代租賦製度而向租調製度的轉變。
曹操抑製兼並的理論根據和前提是孔子對冉有和子路說的兩句話。《論語·季氏》說,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和子路(二人時為季氏家臣)去告訴孔子,孔子表示反對並批評了二位弟子,然後闡明了自己的思想: “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根據“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分析孔子的前兩句話,應作“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和,不患貧而患不均”。當然,曹操引用時並未作此考證,隻是從中汲取其思想內涵而已。這就是說,曹操抑兼並、重豪強兼並之法的思想是很明確的,就是減少不均,緩和矛盾,從而減少或避免社會的不和、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