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農業生產的恢複和發展,工、商業的活躍,作為貿易媒介的全國統一貨幣的需要是愈來愈迫切了。
在朱元璋稱王以前,元朝的不兌現紙幣中統交鈔因為發行過多,軍儲供給,賞賜犒勞,每日印造,不可數計,舟車裝運,舶鱸相接,發生了通貨膨脹的嚴重危機,京師用鈔十錠(一錠為五十貫,一貫鈔的法定價格原為銅錢一千文)換不到一鬥米。至正十六年(1356)中統交鈔已為民間所拒用,交易都不用鈔,所在府縣都以物貨相交易。至正十七年(1357)鑄至正之寶大錢五品稱為權鈔,以硬幣代替紙幣,由於第一不能兌現,第二也沒有儲備相當物資來交換,結果紙幣也罷,大錢代鈔也罷,人民一概不要。人民嘲笑權鈔,歌謠中說: “人吃人,鈔買鈔,何曾見?”
朱元璋占了集床以後,首先鑄造大中通寶錢,以四百文為一貫,四十文為一兩,四文為一錢。平陳友諒後,命江西行省置貨泉局。即帝位後,發行洪武通寶錢,分五等:當十,當五,當三,當二,當一。當十錢重一兩,當一錢重一錢。在應天置寶源局,各行省都設寶泉局,專管鑄錢,嚴禁私鑄。洪武四年(1371)改鑄大中、洪武通寶大錢為小錢,雖然有了統一的貨幣,但是銅錢分量重,價值低,不便於數量較大的貿易,也不便於遠地轉運,並且,商人用鈔已經有了長期的曆史,成為習慣了,用錢感覺不方便,很有意見。
因為銅錢不便於數量較大的貿易,便決定發行紙幣。洪武七年(1374)設寶鈔提舉司,下設抄紙、印鈔二局,寶鈔、行用二庫。洪武八年(1375)命中書省造大明寶鈔,以桑穰為紙料,紙質青色,高一尺,廣六寸,外為龍文花欄,上橫額題“大明通行寶鈔”,其內上欄之兩旁各篆文四字,右旁篆“大明寶鈔”,左旁篆“天下通行”。其中圖繪錢貫形狀,以十串為貫,標明幣值一貫,下欄是“中書省(洪武十三年後改為戶部)奉準印造大明寶鈔,與銅錢通行使用,偽造者斬,告捕者賞銀二十五兩(洪武十三年後改為賞銀二百五十兩),仍給犯人財產,洪武 年 月 日”。背和麵都加蓋硃印。一貫的畫錢十串,五百文的畫五串,以下是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共六種。規定每鈔一貫準錢千文,銀一兩。四貫準黃金一兩。洪武二十一年(1388)加造從十文到五十文的小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