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李世民傳

第十二章 民族團結 和親政策

唐王朝是疆域空前遼闊的國家,貞觀十四年的版圖是: “東極於海,西至焉耆,南盡林邑,北抵大漠,皆為州縣,凡東西九千五百一十裏,南北一萬九百一十八裏。”在這片廣袤的國土上形成了一個統一多民族的國家,史載: “弱水、流沙,並通轉軒之使;被發左衽,皆為衣冠之域。正朔所班,無遠不屆。”唐太宗是這個統一多民族國家的奠基者,他在各族中享有崇高的聲望,被尊為“天至尊”“天可汗”,成為境內各族的共主,這同他推行了開明的民族政策是分不開的,他執行的和親、團結、德化的民族政策就是開明的民族政策的生動體現。

和親政策由來已久,一般是在中原王朝國勢衰微的情況下對周邊少數民族采取的一種政治行動。基於此,封建史家往往將和親視為中原王朝對邊疆少數民族政權屈辱、妥協的代稱。然而,唐初的和親政策卻與傳統的和親政策不同,它是在國勢昌盛的貞觀盛世時期大力貫徹的。因此,它不是屈辱,妥協的象征,而是唐太宗開明民族政策的表現。

和親是指民族上層分子之間的聯姻,封建貴族的聯姻是一種政治手段,它總是從屬於一定民族與集團的政治利益的。就以唐太宗而論,他的和親觀也沒有背離恩格斯所說的: “結婚是一種政治的行為,是一種借新的聯姻來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

唐太宗在貞觀十六年對大臣說的一席話足資證明這個論斷: “北狄世為寇亂,今延陀倔強,須早為之所。朕熟思之,唯有二策:選徒十萬,擊而虜之,滌除凶醜,百年無患,此一策也。若遂其來請,與之為婚媾,朕為蒼生父母,苟可利之,豈惜一女!”他指出對付薛延陀的策略是,一戰二和。

戰敗使之威服,自然額手稱慶;但戰爭付出的代價畢竟太大,正如房玄齡所說的, “兵凶戰危,聖人所慎”。在當時“戶口大半未複”到隋盛時的情況下,和親如能使之懷化,同樣達到擴大自己勢力的機會,亦為良策,故房玄齡稱之為“和親之策,實天下幸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