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漢武帝傳

第三章 勵精圖治興漢室

體恤民情重農業

秦漢時期土地占有狀況表現在兩個方麵。

其一,是皇帝對全國土地擁有最高所有權,並且這種所有權還可分封給臣下,《漢書·食貨誌》說“宗室有土”,顏師古解釋說“有土,謂國之宗室受封邑土地者也”,也就是說受分封後,封邑中的土地歸國家所有,被分封者隻有占有權。

其二,經戰國到西漢時期的發展,可以轉讓、買賣、出租土地的私有法權也得到了保護。因此,武帝時土地兼並發展了起來。董仲舒在《舉賢良對策》中有雲: “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的官僚地主“眾其奴婢,多其牛羊,廣其田宅,博其產業,畜其委積,務此而亡(無)已,民不樂生,尚不避死,安能避罪!"

《史記·貨殖列傳》也說從事農業、畜牧業、手工業、商業以及山澤產品開發、銷售的(虞)人“為權利以成富,大者傾郡、中者傾縣、下者傾鄉裏,不可勝數”。

從事各種行業而後逐漸發展為中小地主的大有人在。《史記·貨殖列傳》稱有封邑的衣食租稅的特權地主,對封邑之中的民戶每戶每年平均收二百錢,擁有千戶的封君每年進項達二十萬, “朝覲聘享出其中”,其生活豐衣足食,快樂美滿。而“無秩祿之俸、爵邑之人”的從事農、工、商的庶民地主,家產一萬錢每年平均可增殖二千錢,有百萬家產的每年收入二十萬, “而更徭租賦出其中”,其生活也是很幸福的。

由於他們沒有封邑,所以稱之曰“素封”。

隨著社會上各種地主的發展,社會上出現了“耕豪民之田,見稅什伍。故貧民常衣牛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的佃農。這些記載表明,隨著上地私有製的發展,各種地主發展了起來,貧富兩極分化,階級矛盾已日趨尖銳。

漢代雖然皇帝或國家對全國土地擁有最高所有權,然而對土地的占有卻存在著不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