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不韋,陽翟(今河南禹縣)人(一說濮陽人)。他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一個偶然的機會使他與異人邂逅。呂不韋同情異人的處境,彼此有了密切的交往。經過相互了解之後,呂不韋得出這樣的判斷:“此奇貨可居。”呂不韋以商人的眼光審視異人,發現了一樁可以發大財的交易。他把異人比作貨物,把從政比作交易,打算做一次政治投機買賣。他決定棄商從政,把金錢投在異人身上。
唯利是圖是商人的本性,呂不韋為何肯在一個落難王孫的身上下本錢?呂不韋與父親之間一番精彩的對話,道出了其中的奧妙。據說,呂不韋的父親起初極力反對這樁交易,呂不韋便算了一筆經濟賬。他問其父“曰: ‘耕田之利幾倍?’曰: ‘十倍。’ ‘珠玉之贏幾倍?’曰: ‘百倍。" ‘立主定國之贏幾倍?’曰:流食庸既絕旋乃丕誤蘋端於律非禍邑封‘無數。’曰: ‘今力田疾作,不得暖衣餘食。今建國立君,澤可遺後信侯世,願往事之’”。
呂不韋擅長謀略,精於算計,他的決定是有根據的。首先,太子安國君是秦國王儲, “安國君有所甚愛姬,立以為正夫人,號曰華陽夫人”。依照宗祧繼承法則,華陽夫人的兒子是嫡子,擁有公認的優先繼承權,而這位夫人偏偏無子。安國君其他的兒子都有可能成為繼承人,異人名列其中。盡管當時安國君更看好另一個兒子,但畢竟尚未最終確定。一旦異人被立為安國君的繼承人,他就是未來的秦王。能將落難王孫推上王位,其回報何止一本萬利。其次,即使謀立異人失敗,也可以交結一位秦國貴族。這就為將來在秦國的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很可能從中獲利,不至於蝕本。可是這樁交易畢竟存在血本無歸的風險,可以稱為政治投機。再次,當時的政治製度已經為處於社會中下層的百姓們敞開了仕途的大門,他們有更多的渠道和機會躋身權貴行列。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無論如何,呂不韋決心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