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雍正傳

耗羨歸公

在清理錢糧虧空中,一方麵著落於贓官及其親友,可行的另一個途徑則是用耗羨銀來彌補的方法。火耗之重本已是突出的社會問題,還要用作清欠,雍正就更為重視它,越發要解決它的弊端了。

火耗以及與其相聯係的差役和濫征濫派,雍正早看在眼裏。雍正元年元旦,他諭地方官文告中說“今錢糧火耗,日漸加增,重者每兩加至四五錢,民脂民膏,睃削何堪。至州縣差徭,巧立名色,恣其苛派,竭小民衣食之資,供官司奴隸之用”。又說“在康熙時,有人請加火耗以補虧空,先帝未允,如今耗羨斷不能加”。由此可見,雍正在考慮既要削減耗羨又要用火耗銀清償虧空的辦法。

耗羨部分歸公,康熙統治時期就有人提出,但是沒有得到康熙的批準,未能實行。雍正元年五月,湖廣總督楊宗仁再次提出。他奏稱地方上的公事開銷,都是地方官勒派百姓供應,不如令州縣官在原有耗羨銀內節省出二成,交到布政司庫房, “以充一切公事之費,此外絲毫不許派捐”。耗羨本來是地方官私征私用,如康熙所說是地方官的私事,楊宗仁要他們拿出一小部分歸省裏,作為公用,實際上是提出了具有耗羨歸公意義的建議。雍正見到他的奏折,立即加以支持,說他“所言全是,一無瑕疵,勉之”。鼓勵他好好實行。

同年,山西巡撫諾敏因該省耗羨問題比較嚴重,要求將山西各州縣全年所得的耗羨銀,通通上交布政司庫,一部分用作抵補無著落的虧空,一部分給各官做養廉銀。這是全麵實行火耗歸公的辦法,雍正高興地批準他在山西實行。雍正二年年初,河南巡撫石文焯奏稱:該省共有耗羨銀四十萬兩,給全省各官養廉銀若幹,各項雜用公費若幹,下餘十五六萬兩解存藩庫,彌補虧空,因此辦公費用都出在耗羨內了,不再議捐睃民。這便是耗羨提解的辦法。雍正原本看不上石文焯,見到這個奏折,在朱批中表示讚賞“此奏才見著實,非從前泛泛浮詞可比,封疆大吏,原應如此通盤合算,如何抵項,如何補苴,若幹作為養廉,若幹作為公用,說得通,行得去,人心既服,事亦不俁,朕自然批個是字”。在雍正支持下,山西、河南首先實行耗羨歸公之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