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著名帝王雍正傳

台省合一

雍正元年(1723),雍正說六科的掌印給事中責任緊要,人選交都察院公同揀選保奏。並具體規定各科掌印給事中員缺,該科知會吏部,開列各種不掌印的給事中名單,送都察院揀選二人,出具考語,轉回吏科,繕本具題。題本用都察院的印信。這是把六科給事中的考核交由都察院掌管,使他們成為該院的屬吏,都禦史的屬員。都察院的監察禦史,向例有巡視京師五城、京倉、通倉、巡鹽、巡漕等差,給事中歸都察院考核後,都禦史把他們與禦史一體對待,巡視城、漕、鹽、倉等差。於是,給事中與禦史沒有什麽區別了。

六科,原是一個衙署,職責是所謂“傳達綸音,稽考庶政”。它把皇帝批過的臣工題本,從內閣領出,譽抄清楚,發給有關部門執行。它不僅轉發文件,還具有封駁權,已經皇帝批準的奏章,六科認為有不妥的地方,可以封還執奏,若內閣票簽批本錯誤,原奏章的失當之處,就應當接受它的駁正。它還稽察六部,察核奉旨事件完結情況,如有遷延遲誤情事,即行參奏。六科給事中所理之事,在唐朝屬於門下省,是宰執機關的事情,清初雖沿元、明之舊,沒有門下省,但給事中有封還奏章之權,職位雖然不高,但地位極為重要。

給事中自歸都察院管轄,被按照禦史來分派差遣,原來分外的事多了,以致“奔走內外,朝夕不遑”,原屬分內的事,沒有時間和精力去管。有時大量被派遣出去,本科隻留一人,忙不過來,把領到的本章匆匆發出,來不及詳細審讀,至於封駁就更無從談起了。這樣就削弱了給事中的職權,使他們等同於禦史了。都察院在唐代為禦史台,雍正使六科實質上隸屬於都察院,按當時的說法,是“台省合一”。

六科由都察院管轄的禦旨剛一下達,編引起一些人的不滿,給事中崔致遠“曉曉陳奏”,反對這一措施,雍正拒不理睬。乾隆初有人說這個做法是“輕重倒置”,是不尊重綸音。雍正恰是要重者輕之,使給事中不能違抗皇帝之命,使綸音得到絕對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