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下來的時候,蓋爾隻有半隻左腳和一隻畸形的右手。父母從來不讓他因為自己的殘疾而感到不安。健康男孩能做的事,他也能做。
後來,蓋爾要踢橄欖球。他發現,他能把球踢得比任何一個在一起玩的男孩子都遠。他請人為他專門設計了一隻鞋子,參加了踢球測驗,並且得到衝鋒隊的一份合約。
但是,教練卻婉轉地告訴他“不具有做職業橄欖球員的條件”,並且建議他去試試其他的事業。後來,他申請加入新奧爾良聖徒球隊,並且請求給他一次機會。教練雖然心存疑慮,但是看到這個男孩這麽自信,對他有了好感,就收了他。
兩個星期後,教練對他的好感加深了,因為他在一次友誼賽中踢出55碼遠的得分。這使他獲得了專為聖徒隊踢球的工作,而且在那一季中為球隊踢得了99分。
“真叫人難以相信,”有人這樣議論蓋爾。蓋爾之所以創造出這麽了不起的紀錄,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父母從來沒有告訴我,我有什麽不能做的。”
永遠也不要消極地認為什麽事情是不可能做到的。首先你要認為你能,再去嚐試、再嚐試,最後你就會發現你確實能。
有時候,我們以往的失敗經曆常常會成為前進路上的羈絆。相反,如果一個人沒有任何的心理製約,大膽向前,那麽再大的困難也阻擋不了他前進的腳步。
在《魯濱遜漂流記》中,主人公魯濱遜是個酷愛航海的人。在一次航海中,大船遭遇風暴,他隻身一人流落到了一個荒島,身邊沒有抵禦野獸的武器,也沒有任何生活的工具,隻有一把刀、一個煙鬥和一小匣煙葉,而荒島上有沒有野人、野獸也是一概不知。
魯濱遜靠著雙手和大腦,從在離海岸不遠處擱淺的大船上搬運工具、生活用品和食物,就地取材,建起了自己的新家園,並在那裏生活了整整27年2個月零19天。在這期間,他種地,養山羊,造房子,襲擊野人,救下“星期五”和船長,並最終回到英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