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工業革命開始於18世紀60年代,完成於19世紀40年代。在工業革命中,最為重要的是當時的朝陽產業——棉紡織業,相當於現在的環保、新能源產業。而任何新興產業都有標誌性的工具與設備,棉紡織業則是紡織機。其實,早在1760年之前,最為重要的飛梭和水力紡織機就已經出現,分別發明於1733年和1738年,可工業革命並未在那時發生。
為什麽工業革命發生於1760年左右呢?我們不妨先將目光從18世紀轉移到17世紀,從英倫三島轉移到萬裏之外的印度。
由於葡萄牙人和荷蘭人對香料的壟斷,1599年秋倫敦的胡椒價格突然從每磅3先令上漲到8先令。在倫敦市市長的鼓動下,倫敦貴族與商人募集了3萬英鎊準備成立貿易公司。但在向英女王申請許可狀時,女王並未給予答複。
1600年12月1日,西班牙、荷蘭拒絕了英國人降低胡椒價格的要求,伊麗莎白女王特許成立英國東印度公司。英國東印度公司全稱為“對東印速公路度群島貿易的英國商人聯合公司”,在曆史學家的口中又被昵稱為“約翰公司”,以與荷蘭、丹麥、法國和瑞典東印度公司相區別。
東印度公司擁有非洲好望角以東地區的貿易獨占權,還擁有在所轄區域內製定法律、受理行政和建立貿易據點的特權。如果英國公民在公司轄區之內私自從事貿易活動,其貨物一律充公,其中一半歸於英國國庫。70年代後,英王查理二世又授予東印度公司自主占領地盤、鑄造錢幣、管理要塞和軍隊、結盟和宣戰、簽訂和平條約和在被占據地區對民事和刑事訴訟進行審判的權力。簡而言之,東印度公司在海外具有一個國家的政府行政權力。
俗話說,三歲看老。東印度公司從它的第一筆生意開始,自始至終都沒有擺脫一個掠奪者的角色。1601年7月,東印度公司的第一筆買賣就是——搶劫了一艘葡萄牙商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