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財富世界行:巴黎魔笛——法國財富世界之旅

第四節 法蘭西銀行的國有化

(一)廣泛股東體製——大股東體製——國際債權人體製

法蘭西銀行從1800年建立後,經曆了三次主導體製的變化,是資本不斷凝結帶來的結果。最開始是200個大股東和3000餘個小股東,這些人並沒有出資,而是形成了一個主導法國的金融利益集團,用“法蘭西銀行券”替代了金幣,1分錢也沒有花就成了“法郎世界的神”。雖然這是一個極少數人組成的信用卡特爾,但代表性還比較廣泛,至少有一個名義的股份製,也可以轉讓,實際上發行銀行券的機構也比較多,雖然亂了一點,但也有公平之處,這就是法蘭西銀行的“廣泛股東體製”。

1800年以後,法國政局逐漸被外國壟斷銀行家族所左右,資本不斷凝結的過程不是以名義股份多少來決定(拿破侖曾經將股份提高到原始股份的3倍,實際上拿破侖集團控製了法蘭西銀行股份的66%,有些壟斷銀行家族曾試圖退股,拿破侖不同意。可拿破侖被銀行家搞掉後,這些股份實際上就集中到了擁有最多金幣的壟斷銀行家族手中,而不是公開轉讓了,這是一個典型的暗箱操作,騙局中的騙局,但騙子之間的鬥爭卻是真實的和殘酷的),而是金幣說了算!所以,這就形成了一個或幾個壟斷銀行家族說了算的體製,尤其是羅思柴爾德家族,也就是法蘭西銀行的“大股東體製”。

1946年1月1日以後,法蘭西銀行名義國有化了,實際上沒有什麽可以國有化的——因為法蘭西銀行並不存在,隻有一個牌子,所謂的國有化毫無意義。此時,法蘭西銀行券,也就是法郎的發行權

由“國際債權人”主導,也就是這些年不斷借給法國“信用符號”的外國銀行家族主導,這種債務等同於法郎總量,法國不可能有能力償還,法國上層(“二百家族”)全部涉足其中,法國政界不過是“二百家族”資助的一個政客群體,甚至就是銀行家族,都不會提及這筆債務的存在,但卻讓法蘭西銀行從此牢牢控製在“國際債權人”手中,這就是“獨立央行”體製國有化的奧秘。這樣,“國際債權人"依然擁有了法國的一切財富,不停地以法郎總量為基數,通過法國政府向法國人民征收“利息”,這就是法蘭西銀行的“國際債權人"體製(所以,歐元不過是幾個銀行家族隨手寫出的數字和放棄法郎加入歐元“拉丁貨幣聯盟”的翻版,國際債權人依然控製著歐元的信用,一切賬目各國無權審查,法國政府的財政部都由法蘭西銀行控製,就不要說管理歐元了,這就是歐洲的金融僭主體製和世襲金融皇族體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