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開放時期,農村經濟對中國經濟有兩次大的推動:一次是20世紀80年代初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以後;另一次是80年代後期鄉鎮企業對國民經濟的推動。前一次的推動作用主要來自農業。經濟學家通常把農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作用歸結為四個方麵:產品貢獻、市場貢獻、要素貢獻和外匯貢獻。這四個方麵的貢獻是農業部門對其他經濟部門的貢獻,農業本身對經濟的增長/發展也有重要的貢獻,可稱之為增長貢獻。在這裏,我們僅從農業的外匯貢獻來考察農業對經濟發展的作用。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50年,中國對外貿易逆差為20年,順差有30年,50年總順差為1118.8億美元。而50年中,中國農產品貿易均為順差,順差總額達1243.8億美元。20世紀90年代以來,中國對外貿易開始由逆差轉為順差,但農產品貿易順差仍在貿易順差中占有較大份額,如1992年中國的農產品貿易順差為26.2億美元,占中國貿易順差的60.4%。即使是2003年,農產品的外匯貢獻仍達9.2%。如果將以農產品為原料的紡織產品、食品和輕工產品的貿易順差考慮在內,那麽農產品對國民經濟的外匯貢獻更大。
農業部門的出口除了創匯貢獻之外,出口農產品的經濟活動所帶動的經濟效應對國民經濟、社會就業等方麵也具有重要的貢獻。利用投入產出法,程國強(2004)認為,如果包括農產品出口本身在內,1美元的農產品出口能夠產生2.66美元的經濟活動;中國農產品具有相對較高的出口乘數,即每1美元農產品出口所額外產生的經濟活動(不包括農產品出口額在內)相對較高。2002年,農
產品出口乘數為1.66,也就是說,1美元農產品出口能夠額外產生1.66美元的經濟活動。
農產品出口也帶動其他產業的發展。2002年,農產品出口帶動了135.98億美元的食品及飼料加工製造業、16.67億美元的其他農產品製造業、4.53億美元的貨物運輸業、17.74億美元的商業飲食業和14.24億美元的非物質生產部門。農產品出口所帶動的經濟活動中,非農部門所占份額達58.82%(程國強,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