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的交易方式
債券的買賣方式大致有以下4種。不同的買賣方式其過程也各有不同。“80後”投資者要熟悉這幾種交易方式,選擇最適合自己的方式。
1.現貨交易
債券現貨交易又稱現金現貨交易,是傳統的交易方式,投資者應先按市價買入債券,然後可以在很短的時間內辦理交割,從中賺取差價。
(1)買入債券
投資者可以委托證券商申報買入,買入債券後,證券商就會打印證券存折,以後即可憑證券存折再行賣出。
(2)賣出債券
實物債券,在賣出之前應將其交給開戶時的證券結算公司或在全國各地的代保管處進行集中托管,當然也可委托證券商在收到結算公司的記賬通知書後打印債券存折,投資者即可委托該證券商代理賣出所托管的債券。
2.回購交易
債券回購交易是指債券持有方(賣方)和買方在達成一筆交易的同時簽訂協議,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賣方必須以協議約定的價格再從買方手中購回原先賣出的債券,並按商量好的利率支付買方持有時間內的利息。當然回購交易是相對於賣方而言的,對於買方則稱為逆回購交易。
3.期貨交易
債券期貨交易是指交易雙方成交之後,並不立即進行交割,而是按照期貨合約中規定的價格,約定在未來的某一特定時間進行交割。
當投資者估計自己的債券價格有下跌趨勢,在想規避風險的同時又不想馬上將債券轉讓出去,或者投資者估計某個非自己持有的債券價格有上漲趨勢,但由於不確定故不想馬上將該債券購入,都可以委托券商來給自己和賣方進行撮合。
雙方談妥成交條件後,先簽訂成交契約(標準化的期貨合約),按照契約規定的價格,約定在估計的降價或漲價時間之後再交割,這樣即可達到預期目的。如果情況和預計相反,則需要在合約到期前做兩筆金額大致相等、方向相反的交易來對衝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