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總是會把婚姻當做畢生的追求與成就。因此,有時即使嫁錯了對象,也努力地維持著一樁笑裏藏淚的婚姻。其實,反過來想想,你這麽累隻為維持著一個並不能給你帶來幸福的家庭,值得麽?
"他從來沒有真心愛過我,隻會逢場作戲,欺騙我的情感……"一位剛離婚的太太淚汪汪地對青年禪師說丈夫的種種惡行。
"別太難過了。”青年禪師安慰她說,"這也算不幸中的大幸,試想,如果你先生是真心愛你的話,你不就更慘了!"
"是沒錯啦!"那位太太回道,"但失去了婚姻,以後的日子叫我怎麽辦?"
"你沒有得到的東西又怎麽失去呢?”青年禪師說,"一個欺騙的情感、一個沒有愛的婚姻、一個沒有幸福的未來,你認為你能從中得到什麽?”
受害者的特征之一,就是總是在主觀意誌上認為自己一定受到了某種傷害,而不去試著分析事件中得失、利害。就像這位太太,隻一味地認為自己受到了分別來自兩個方麵的傷害:自己沒有被愛;自己失去了婚姻。其實,試著想一下,這兩個悲劇加起來應該算個喜劇了吧——丟掉了得不到愛的婚姻,等於脫離了苦海,不是嗎?就像歌裏唱的那樣"揮別錯的才能和對的相逢",這算是一個全新的開始吧?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受害者。所謂受到的傷害,都是自己強加給自己的幻覺。有位作家曾說:"傷口是別人給予的恥辱,自己堅持的幻覺。"即使你在某一個方麵感受到傷害,那也一定會在另一個方麵發現一種幸福。而最可悲的就是我們已經把自己當做一個受害者,自怨自艾,失去了發現另一麵幸福的機會與心情。
所有的傷害都是自找的。"沒有人能傷害你,除非你自己情願受傷",何不做一個幸福的人,擁有一顆幸福的心。即使傷害來襲,也會被幸福的免疫力抵擋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