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生活中,往往看到這樣一種現象,成年人之間的交往常常強調彼此的尊重,以尊重對方為交往的前提,當缺乏尊重時,也就沒有了交往。但成人與孩子之間,卻很難有這種雙向的“尊重”。
通常情況下,家長不尊重孩子的行為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不重視孩子的看法和觀點;沒有耐心傾聽孩子要對自己說的事;漠視孩子的需要,忘了履行自己許過的諾言。
第二,用不耐煩口吻回答孩子的提問;忽略了孩子的情感;冷落孩子。
第三,自己心裏有事,借罵孩子來出氣;對孩子大聲嚷嚷;不給孩子機會解釋。
第四,打斷孩子間的交談;為趕時間而中斷孩子正在進行的活動。
第五,雖花了時間和孩子在一起玩,但卻沒有投入感情;舉止顯得很不耐煩;挖苦嘲笑孩子。
第六,對孩子動輒采用體罰方式,而並未使孩子真正認識到問題的實質。
第七,對孩子寄於過高的期望;當孩子的需要與自己的期望產生衝突時,不能冷靜對待。
第八,辱罵孩子是“笨蛋”;老是看到孩子的缺點;阻止孩子做他們真心喜歡做的事情。
第九,使用與嬰兒說話的腔調與幼兒交談;代替孩子回答客人提出的種種問題。
第十,什麽事情都自己說了算,不給孩子自己選擇的機會!
第十一,孩子想做的事情,家長不讓孩子做,也不告訴孩子為什麽“不”!
第十二,決定孩子的事情,家長沒有商量,更沒有站在孩子的角度上考慮問題,就自己決定了!
……·
以上這些都是家長不尊重孩子的表現,長此以往,家長在教育孩子的問題上就可能會出現四種情況。
一是衝突。父母的過分照顧或反複說教、命令、斥責使孩子感到是對他的不尊重,不信任,因而表現出對立情緒和抗拒行為。孩子的反抗又引起父母的憤怒和不滿,從而進一步去斥責孩子,而斥責越烈反抗就越烈,這樣循環下去影響父母與孩子的感情,造成關係緊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