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他人危難之時助人一臂之力,你就結下了善緣,相信他們在你需要時也一定會盡力幫你的。即所謂"人脈樹下好乘涼"。不過,讓別人幫你辦事,也是有一定講究的。
1.讓領導幫你
現代社會生活節奏加快了,家家都會有意想不到的困難,大事小事接連不斷,如孩子讀書、婚喪嫁娶、買房搬家、妻子兒女調動工作,以及借貸、買賣、調解各類糾紛、法律官司等,這些林林總總的家庭煩惱之事,有時我們自己辦起來經常會力不從心;在無奈的情況下,需要找本單位的領導出麵幫忙辦理和解決。
按理說,上司是單位裏的領導,是工作上的領導,而屬下的私事不是他管轄之內的事情,從道理上可以不管、不幫忙。但從感情上講,因是上下級關係,領導也可以過問、幫忙。在這兩者之間,如何能使領導心甘情願為我們解決燃眉之急,確實是我們應該研究的問題。
既然我們是領導的屬下,是公司的員工,那麽,我們就可以從這個最基本的立足點出發,從情理上做文章,求得領導多關心群眾,多給我們幫助。
平時與領導搞好關係是最基本的前提條件。沒有關係辦不成事已經在我國上下達成共識。關係是一種感情的凝聚和利益的融通,有了關係也就有了路、有了利益、有了各種可以隨時兌現的希望。所以不但下級重關係,上級也同樣重關係。一旦哪一個環節的關係沒打通,出了問題,便很可能會影響到他的切身利益,甚至仕途前程。
與某些重要人物或關鍵人物關係親密,或所謂"關係鐵”的人,都是“神通廣大"的人,他們能把與自己或朋友利益有關的事兒辦得非常圓滿,甚至能把一般人認為無法辦成的事情合理合法地辦下來。
所以,要想辦成事必須要注重關係,特別是下級找上級辦事兒,必要時爭取合情合理才更為妥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