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平時在和別人交往的過程中,根本不會注意到對方的身體所發出的信號。我們要清楚,仔細觀察對方身體一舉一動的重要性,和專心致誌聆聽對方講話是一樣的。可以作一個假設,如果我們在聽別人講話的時候耳朵裏麵塞著耳塞,那我們如何能聽清楚別人講話的內容呢?這是一個多麽愚蠢的做法。同樣的道理,我們不注意別人細節的變化也像給自己的眼睛戴上了眼罩一樣,我們如何能理解別人的身體信號所要傳達的意思呢?
其實這些身體語言並不難發現,隻是我們一直疏忽。所以,大多數人不會注意到周圍世界的細節變化,他們也就不會意識到自己的周圍有一個豐富多彩的世界。一個人手腳的動作可能與他的思想或目的大相徑庭,但是卻沒人發現。
大偵探福爾摩斯破案的故事,已廣為流傳,膾炙人口。形形色色、離奇古怪的複雜疑案,一經福爾摩斯的偵察分析,蛛絲馬跡畢現,真相大白。在作家柯南·道爾的筆下,福爾摩斯完全是一個學識淵博、觀察力非凡的人。
在《福爾摩斯探案集》中,福爾摩斯對畢生職業的判斷讓人歎為觀止,他說的話譯文如下:
“這一位先生,具有醫務工作者的風度,但卻是一副軍人氣概。那麽,顯見他是個軍醫。他是剛從熱帶回來,因為他臉色黝黑,但是,從他手腕的皮膚黑白分明看來,這並不是他原來的膚色。他麵容憔悴,這就清楚地說明他是久病初愈而又曆盡了艱苦。他左臂受過傷,現在動作看起來還有些僵硬不便。試問,一個英國的軍醫在熱帶地方曆盡艱苦,並且臂部負過傷,這能在什麽地方呢?自然隻有在阿富汗了。”
在福爾摩斯偵查的過程中,他絕不隻會將自己的目光放在一件事情的表麵上,他會牢牢抓住那些與案件有本質聯係的細節,進行深入細致的觀察。觀察是一種有目的、有計劃、有步驟的知覺,它是通過眼睛看、耳朵聽、鼻子聞、嘴巴嚐、手摸等去有目的地認識周圍事物的心理過程。在這當中,視覺起著重要的作用,有90%的外界信息是通過視覺這個渠道進入人腦的。因此,也可以把“觀察”理解為"觀看"與“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