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著名作家安德魯·馬修斯說過:"挫折促使我們思考,考慮改變方向,促使我們從不同的角度看事情,讓我們的人生更有價值和意義。"適當的懲罰,可以讓孩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且改正,這對於孩子的成長有著極大的價值和意義。因此,當孩子有過失行為時,聰明的父母應該責罰有度。
對孩子來說,在他犯了錯誤之後,取消曾經對他的許諾作為懲罰手段,會使孩子很敏感,越是非常想做的事情不能做,越能加深孩子對所犯錯誤的印象,進而避免類似錯誤再次發生。
期末考試剛剛結束的那天,小桐趁媽媽不注意,從家裏的抽屜裏拿了5元錢去和同學玩遊戲機。晚上被媽媽發現了,追問之下,小桐不得不承認了。媽媽嚴肅地指出了私自拿錢和去遊戲廳這兩個問題的嚴重性,並且提出了兩個懲罰辦法:
第一,3天內不準看電視;
第二,原定的周日到公園劃船的計劃取消。
媽媽知道,看電視是小桐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內容,每天除了少兒節目,還有體育節目,他都非常感興趣。而劃船呢,是在小桐的要求下,考試前一個月全家就商量好的,他還特意在日曆上做下於記號。實際上這兩項活動,對小桐來說比玩遊戲機更重要。可是自己犯了錯誤,不得不接受這樣的懲罰。難耐的3天過去了,周日也過去了。媽媽嚴格按照懲罰辦法做了,爸爸、奶奶的求情也沒有讓媽媽改變主意。這些天小桐非常痛苦,不時地反省自己的錯誤。他對媽媽說:"以後我再也不會做那樣的傻事了!"媽媽看到孩子的誠懇態度,感到很欣慰。恢複了孩子看電視,並且提出下周全家去劃船,作為對小桐能夠很好地承認錯誤的獎勵。小桐別提有多高興了,他對媽媽充滿了敬重和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