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和索羅斯的投資哲學解釋了投資的現實、市場如何運轉、如何判斷價值以及價格為什麽變化,這是他們的行動綱領。
他們的投資哲學使他們的投資標準明確清晰,允許他們以合理的確定性找出"高概率事件"。
投資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種理智的行為,如果說投資大師有什麽與眾不同之處的話,那麽這個與眾不同之處就是他們的思維與別人一樣。
他們的每一次行動都是他們的事前思考的廣度和深度的表達。在他們深刻思考每一項投資策略沒有做出行動之前,他們不會投入1分錢。
投資大師的投資哲學使他們能保持一種強大的精神優勢,能讓他們在其身邊的每一個人都失去理智的時候繼續保持清醒的頭腦。
從下麵的事例中我們可以看到投資的理性一麵,這也就是投資與賭博的區別:投資是經過"審慎計算"的賭博。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麻省理工學院教授薩繆爾森有一次和同事打賭扔硬幣,如果出現他希望的一麵,他就贏1000美元;如果不是他希望的那一麵,則他付給同事2000美元。
聽起來,這是一個對同事有利的打賭安排。因為,如果同事出資1000美元,就有50%的可能贏得2000美元,當然也有50%的可能將1000美元輸掉,但其預期收益是500美元,即50%×2000+50%×(-1000)=500。
但同事拒絕了:"我不會和你打賭,因為我覺得1000美元的損失比2000美元的收益對我來說重要得多。但是如果說賭100次的話,我願意。"換句話說,他的同事的觀點可以更準確地表達為:"1次不足以出現我所需要的平均定律的結果,但100次就可以了。"
在一個標準的扔硬幣實驗中,扔10次、100次和1000次得到正麵的比例都是約50%,但扔1000次得到正麵的比例比扔10次更接近50%,這就是平均定律。也就是說,重複多次這種相互獨立且互不相關(下一次的結果與上一次結果無關)的打賭,同事的風險就被控製住了,他將能穩定地獲得這種"製度安排"的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