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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企業用人要雙贏

企業領導人在經營過程中,如何設計一個有效的激勵機製,必須抓住的關鍵就是如何理解員工的偏好。當人力資源主管在建立各種各樣的激勵機製時,必須能夠預見到激勵對象對此會做出怎樣的反應,無論是設計薪酬製度,還是出台招聘、解雇、職稱、職位、工作環境等政策,隻有深入理解他們的偏好,才能找到符合企業發展需求的最優方案。

按照傳統經濟學有關個人偏好的假定,人們喜歡"收入越多越好,工作越少越好",並且收入越多,收入的邊際效用越低;工作越多,工作的邊際成本反而越高。正因為一個人工作需要付出成本,所以要給予補償,也正因為他在乎收入,所以企業才可以調動他的積極性,才有辦法監督、製約他。

從這些簡單的假定中,一名合格的人力資源主管應該至少可以讀出薪酬激勵的3種含義:一是工資水平必須隨著工作量的增加而遞增。當工作量、工作時間、努力程度等工作成本不斷增加時,多出部分的工資率一定要相應地越來越高,通常加班費高於正常工資就是這個道理。二是收入越高激勵成本也就越高。收入水平越高,要調動其積極性就越困難。如果員工的工資水平越高,企業為他提供的預期收入也就應該越高。三是確定的收入和不確定的風險收入不是等價的,承擔風險越大的人需要得到的補償越多。

理解了這些,企業在用人時要注意,把害怕風險的人放在固定薪水的位置上,而把願意承擔風險的人放在收入波動較大的位置上,這樣可以使企業的平均工資水平下降。創業階段企業麵臨的風險特別大,因此創業型企業在招聘人才時需要支付的風險成本就相對高,但隨著企業逐步進入成熟期,創業者們的收入越來越穩定,這時他們的平均工資雖然在絕對值上是上升的,但增長速度可以降低了。同樣在企業內部,當上馬新項目、開拓新市場、銷售新產品時,企業要支付給相關人員的預期收入就應該相對較高,而在非常成熟、客戶穩定的市場中,相關人員就可以接受相對較低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