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沒有隨著GDP的增長比例而增長,社會生產力與消費水平的巨大反差,會阻礙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反之隻有工人和農民收入倍增才能解決國家經濟中內需不足、產能過剩問題。
GDP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生產活動的最終成果。國內生產總值有三種表現形態,即價值形態、收入形態和產品形態。
這裏所指的最終成果是沒有民族和國籍之分的,就是說在一國的領土範圍之內,無論膚色,不管國內企業還是外國企業,隻要是它在這個時間所創造的都歸入GDP內。
比如說,諾基亞在中國的分公司所獲得的利潤就要計入中國的GDP,而不能計入芬蘭的GDP;聯想在美國的公司所獲得的利潤就會計入美國的GDP,而不會計入中國的GDP。
對於GDP這個概念,我們應該把握好下麵這幾個詞:
一是"時間",就是"一定時期(一個季度或一年)內生產的",這說明GDP是個時間段的概念,不是某個時間點的概念。
二是"生產",是指所有生產的產品的價值,不包括銷售的收入,否則就會重複計算。
比方說生產了10台電視,就會有10台電視的社會財富的價值表示,並不會因為你沒有銷售出去,而隻記部分的價值表示。
三是"最終產品和勞務",這是指最終為人們所消費和使用的物品,不包括中間產品,這樣也是為了避免重複計算。
四是"價值",這是指這些最終產品和勞務都是要通過市場價格來統一計算的,不是某個廠家自己臆斷的價值。
我們在經濟生活中使用GDP是為了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的經濟產出,或者說是生產能力。因為這個社會其實就是由收入和支出構成,也是由投入和產出構成。任何經濟行為都可以用這兩者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