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做什麽,態度決定一名員工的工作績效。比爾·蓋茨認為,評價一名員工做事的好壞,在工作中是否能夠做到盡職盡責和盡善盡美,隻要看他工作時的精神和態度即可。如果一名員工工作起來充滿熱情,他就能夠做到精益求精和力求完美;如果做起事來總是感到受了束縛,感到工作勞碌辛苦,沒有任何趣味可言,那他很難做出什麽偉大的成就。
一家公司的兩名員工在休息室裏聊天。其中一個說道:“整天忙來忙去的,全是在為老板幹活,可老板還經常說我辦事沒效率。拿的那麽一點工資都不夠女朋友逛一次商場。每天下班以後腰酸背痛,沒精打采。第二天醒來的時候雖然是陽光燦爛,但是我的心裏卻是灰色的。想想一輩子要過這樣的生活,心裏就不是滋味。”
另外一個人非常同情地看著他說:“我很少有這樣的感覺。每天我把工作當做自己的事業來做。工作時我身上就好像有一種**在燃燒似的,讓我精力充沛,效率不錯也不覺得累。當然有時候我也會遇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心裏也會感到些許的不舒服。回去睡一覺,第二天太陽照樣升起,又開始新的一天。”
這兩個人不同的地方就在於工作態度的不同。對工作缺乏熱情,在工作中敷衍了事,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工作效率自然就要大打折扣。
諾貝爾獎獲得者愛德華·亞皮爾頓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我認為,一個人想在科學研究上有所成就的話,熱忱的態度遠比專業知識來得重要。”同樣,一個人要想在工作中取得成就,熱情負責的態度要比能力更加重要。
一個人無論能力高低,崗位大小,隻要能夠以一種負責的態度積極地投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去,就能夠做好自己的工作,贏得別人的尊敬。相反,如果隻是敷衍和應付自己的工作,再拿手的事情他也會做得一團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