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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做人要有責任心

對沒有責任的人,是否能委以重任呢?答案是很明顯的。

我們生活在群體之中,就要對我們的人際關係負責。對人際關係負責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麵。我們都生活在社會當中,生活在組織當中,無論組織的成員或自由工作者,大多數人都與他人共事。沒有誰能夠脫離群體而獲得成功。

關係的責任,可從兩個部分來看。

第一部分先要認識,每個人都是與你一樣的個體,所以你必須了解共事者的長處、做事方法與價值觀。聽起來很容易,然而認真聽進去的人卻很少。舉個常見的例子,某人在第一個職位上習慣寫報告,因為當時的上司是個閱讀者。換成傾聽者型的上司之後,他繼續寫報告,報告不受重視,上司漸漸覺得這個人愚笨、無能又懶惰,注定他的失敗厄運。假如這個人認真研究新上司,分析新上司的做事方式,本可避免這樣的下場。你的上司不是組織圖上的一個職銜,他們也是人,同樣有權利選擇最適合他們的方式工作。觀察、了解他們的工作方法,探詢“上司的長處是什麽,他如何工作並獲致成效”,“他的價值觀是什麽”,然後調整自己,讓上司能按他的方法更有效地工作,這是部屬的責任,也是“管理上司”的秘訣所在。

同樣的方法,也可以應用在所有的工作同事身上。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工作方式,每個人也都有權按自己的方式工作。重要的是他們的表現,以及他們的價值觀,不是他們的工作方式。提高“效率”的第一個秘訣就是:了解與自己共事的人,了解自己的上遊工作者的長處、工作方式、價值觀,並善加運用。

工作上的關係建立在“人”上的基礎與“工作”上的基礎同樣重要。

第二個部分,是要負起溝通的責任。在思考了“我的長處是什麽,我的工作方式是什麽,我的價值觀是什麽,我的貢獻應該是什麽”等問題之後,接下來必須問:“誰必須知道這些?誰的工作必須依賴我?我的工作又必須依賴誰?”同時讓他們知道以上問題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