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猶太人有一個著名的現金法則,意思是說“現金比一切都更安全,更直觀”。然而,當社會進一步發展到證券和資訊時代時,猶太人卻發展了自己的現金法則。他們提出了與時俱進的口號,那就是“持有股票一定要比現金好”。提出這一口號並加以證實的,正是一度成為世界首富的猶太商人巴菲特。
世界股王沃倫·巴菲特從來都是從企業的營運成果中得到投資資訊的。暫且不論他領導的柏克夏的投資結果,他的這種卓有遠見的目光就值得稱道。他深信股票市場可能會暫時忽略了企業的財務成果,但隨著時間的推移,公司提供持股人更多的股權價值後,市場價格終將證實一家公司經營的成敗。華爾街著名投資人格蘭姆告訴巴菲特:“短期來看市場是個投票機器,但長期來看則是個秤重器。”他樂於忍耐。事實上當柏克夏企業的股權價值以令人滿意的速度上升時,他希望從股票市場慢一點知道消息,這樣他才有足夠的時間以便宜價錢購買更多的股份。
當巴菲特判斷某家公司會是很好的投資目標時,股市也會很快地加以正麵回應。這種情況一旦發生,他不會因為股價短期上漲而強迫賣出手中的股票,而是認為華爾街的名言“隻要有利潤,你就不會破產”是個愚蠢的建議。
費歇曾經告訴他:“你手上持有的股票一定要比現金好,否則它就不是一個好的投資。”
巴菲特認為,隻要企業的股東權益報酬率充滿希望並令人滿意,或管理者能勝任其職務而且誠實,同時市場價格也沒有高估此企業,那麽他就相當滿足於長期持有任何證券。如果股票市場確實過分高估某家企業,他就會將其股票賣出。
即便在這種炒股的策略下,巴菲特在1987年也說有三個普通股,不管股票市場如何過分地高估它們的股價,他都不會賣出。它們分別是華盛頓郵報公司、GEICO和首都美國廣播公司。1990年,他將可口可樂的普通股也列為永久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