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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事業而工作

薪水僅僅是工作報償方式的一種,是最直接的。為薪水而工作是最沒有長遠目光的,不是一種明智的人生選擇。沒有長期的打算,結果受害最深的往往是自己。

工作自然要獲得薪水,但這並不是工作的全部。一個人如果隻將薪水作為最終奮鬥的目標,那麽,他將永遠不可能擺脫平庸的生命狀態,也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成就感。薪水雖然可以作為工作的目的之一,但是你在工作中所獲得的更多的東西卻不是工資卡上錢的多少。

炎炎烈日下,一群工人正在鐵路的路基上工作,一輛豪華列車緩緩駛來,這群工人不得不暫時放下手頭工作。火車駛到他們麵前時,突然停住,最後一節車廂的窗戶打開,一個友善的聲音從裏麵傳出來:“戴衛,是你嗎?”工人隊長戴衛回答說:“是的,吉姆,能看到你真高興。”寒暄幾句後,戴衛就被喊他名字的人——鐵路公司董事長吉姆邀請到火車上。兩人談了一個多小時後,才握手話別。

火車離開後,工人們立刻把戴衛圍住,對他居然是公司董事長的朋友而感到吃驚。戴衛告訴工友,二十年前的某一天,他和吉姆同時開始為鐵路公司工作,並且在一起工作很長時間。有人因此半開玩笑地問戴衛:“為什麽吉姆已成為董事長,而你卻還在太陽下工作呢?”戴衛意味深長地說:“二十年前我為每小時1.75美元的工資工作,而吉姆卻為鐵路事業工作。”

戴衛的話形象地說出了造成兩個人差別的深層原因:為薪水而工作與為事業而工作,其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工作有著比薪水遠為豐富的內涵。

工作是人生的一種需要。可以說,我們生命的價值寓於工作之中,工作是獲得樂趣和享受成就感的需要,隻有積極地、創造性地進行工作,才能取得成就感,才能體會到成就帶給你的快樂。同時,人總要以一定的組織形式存在,要參與到各種各樣的組織當中。當你處於一個組織當中的時候,你在自身生命之外,又被賦予了一種組織的生命,你就有了為所在組織工作的意義,並從贏得的榮譽中使生命獲得升華,從為他人、為組織、為社會的奉獻中找到生命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