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鄉村婦女的侮辱,使他憤而成為那個時代美國最偉大的律師。
大約在70年前,一位小學校的女教員擰了一個小學生的耳朵,因為這個小學生坐在椅子上經常動。這個女教員是當著許多學生的麵擰他的耳朵的,這個小孩感覺自己受到了莫大的羞辱,在回家的路上,哭個不停。雖然這個小學生當時隻有5歲,但是他卻開始憎恨殘酷的暴力和不公正,並發誓一生都要為此而抗戰。
那個小學生就是克拉倫斯·丹諾,後來,他成了美國最著名的律師。毫無疑問,他是那個時代的最偉大的刑事律師。他的名字多次在全美各大報紙上以特大號字體登出過。他是一個仗義之士、革命者、叛逆、鬥士,他是被壓迫者的福音。
他第一次代理的案件,至今還被俄亥俄州阿什塔比拉城的老人們所津津樂道。這樁激烈的案件,卻隻是為了一套僅值5元錢的舊馬鞍,也許有人會問“這是為什麽啊?這值得嗎?”,但是丹諾卻認為這涉及一個根本的原則性問題。不公平伸出來的醜惡的利爪,激發了丹諾要與之抗爭的鬥誌。委托人隻願為此案出5元錢的訴訟費,於是丹諾便自己承擔了其他的訴訟費。這一案件前前後後經過了7個法庭,爭辯了7年,他最終勝訴了。
丹諾對金錢和權勢從來不曾有過野心,他說自己永遠是一個懶漢。他原本是鄉下的一名教員。有一天,在他那原本平靜的生活中發生了一件改變了他一生命運的事。當時城裏有一位鐵匠,這個人在工作之餘,自學法律。一天丹諾在這位鐵匠家裏,聽到他和別人因一個案件展開辯論。
丹諾對這位鐵匠的機智和演說口才大為驚歎。那位鐵匠在與人辯論時的風采深深地吸引了他,他也想去試一試。於是,他向那個鐵匠借了一本法律書,開始自學起了法律。每個星期一的早晨,他都把那本書帶到學校去,當他的學生在做數學題或學地理時,一有時間便抽空翻翻那本書。他承認,假如不是後來發生了一些事促使他奮發向上的話,他可能一輩子也隻能做一個鄉村教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