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上常常把‘度”作為質和量的統一。也就是說,在度之中間,包含了具有一定量和質的結合,在度之中,事物的性質變化於一定的範圍之內,不會出現根本性的變化。而一旦超出了這個度,事物的性質便會出現質的變化。在采取方圓的策略問題上,也有一個度。比如在一些情況下,就不能一味采取“圓”的策略。
1.事不過三,忍耐不是無限的
所謂“事不過三”,說的是人們對同一對象的“圓”,可以一次、兩次,但決不可一退再讓。同樣的獵誤,不能再三而犯。同樣的事情,不宜連續去做。同樣的求人,不能抓住一個人不放。譬如忍耐,對小人、對敵手的忍讓,忍讓到一定份上,必須有所反應,不能一味忍讓,人的忍耐是有限的,不是無限的。這樣,就會使對方真正認識到自己的退讓不是一種害怕和無能,而是一種大度和策略。
2.對方得寸進尺時,要適當反擊
有的人在侵犯別人的某種利益和權限之後,又發現了新的目標、新的利益,從而刺激了其利欲,得隴望蜀,得寸進尺,以至使原來的行為轉化為另一種難以接受的事情。這時,作為當事人,必須隨著事物性質的變化而毅然決然地予以反擊和抵抗。我們不一定去跟別人斤斤計較,或與別人過不去,但我們應當學會保護自己。
3.自己瀕臨“絕境”時,要有亮劍精神
要保持自己的骨氣,把自己的刀劍插入鞘中,但需要自衛時要毫不猶豫地拔出來,拿出亮劍的精神和勇氣。既然你已經躲不過去了,還不如趁早解決的好。千萬別“圓”得再也“方”不了啦。
我們主張人是應該圓一點,但也應有一點鋒芒的,也就是要有一點方。雖然不能頭上長腳、身上長刺,也不必像刺蝟那樣全副武裝,渾身帶刺,至少也要讓那些凶猛的動物們感到無從下口,即使下手了,也要讓它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