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本來就是十分微妙的,尤其是在有利害衝突的同事之間:如果雙方都是年輕氣盛,就很容易發生大大小小的紛爭。
作為上司,如伺’調解下屬之間發生的糾紛,實在是個非常棘手的問題。如果處理不當,一旦因公事變成私人恩怨,恐怕日後在工作上就會成為難解開的結。比如,某個下屬,平時沒有什麽特別之處,你對他印象平平,可就是他,在某一天突然對同事發火,弄得滿屋子人都緊張。
記住,在調解下屬糾紛的時候,一定要公正,不偏不倚,一碗水要端平:要學會“和稀泥”,當個“好好先生”。許多情況下,沒有必要去追查事情的來龍去脈,有些事情很可能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你所要做的隻是告訴雙方“一切到此為止”。同時你還必須指出問題所在。例如某人的態度要改善,某人應該事事以公事為重。該批評的還是要批評,但要事後個別進行。是非對錯還是要弄明白,不能各打五十大板。
在召見鬧過紛爭的雙方之後,請不要在任何人麵前再提此事,隻需留意下屬的表現是否有改進。要是兩人都很強硬,那麽你再考慮將兩人分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