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種種原因,上下級之間,同事之間的矛盾情緒是存在的。受這種情緒的影響,在用人中不能實事求是,不能秉公辦事的現象也是存在的。真正的人才都有些個性,說話做事不一定都合領導的胃口。比如,平時不喜歡某個人,盡管他有才華,在選材時也總是對其不以為然;反之,因為喜歡某個人,就總是想著他,也不進行全麵、深入的考核。還有在處理人的問題時,因為加入了感情色彩,該處分的不處分或減輕處分,不該處分的給處分等現象不僅會埋沒有用人才,還會影響下屬對領導者的看法。
人都是有情感的,領導者也不例外。在認識與使用人才的時候,要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不能任人唯親,也不能以個人的好惡為標準,而是要出於公心,以大業為重,實事求是地評價人,任用賢才。無論是社會組織還是企業組織都應當如此。特別是民營企業、私人企業更應該公平待人,公正用人。這樣,你才能留住人才。
要避免用人中的情緒因素的幹擾,在做出人事決策的時候,不能光靠領導者個人的感覺,而是要健全各種行之有效的製度,比如實績評價、民意測驗等。
凡是事業有成的領導者,都是胸襟開闊的領導者。在使用人才時千萬不可感情用事,應以事業為大局,這樣就不會埋沒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