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話一定要注意場合。不看場合,隨心所欲,信口開河,想到什麽說什麽,這是“不會說話”的一種拙劣表現。會說話的人,應該在不同的場合,說不同的話,用不同的方式說話,這樣才能收到理想的言談效果。
說話要講究一定的藝術,除了要看對象、因人而異之外,還要注意場合,在不同的場合,說不同的話。要知道,這個場合能說的話在另一個場合就不一定可以說,昨天能說的話今天就不一定能說,對年輕同誌說的話對老同誌就不一定能說,對男性說的話對女性就不一定能說,對領導說的話對一般同事就不一定能說等等。在人際交往中,說什麽,怎麽說,一定要顧及場合、環境,才有利於溝通。
場合可以分為正式場合與非正式場合。正式場合指公共活動的場所,如課堂、會場、辦公室等,這種場合說話應嚴肅認真,不能隨便瞎扯。非正式場合指日常交往的地方和娛樂場所,如家庭、商店、街頭、飯店、電影院、舞廳等,這種場合說話可以隨便一些,像聊家常一樣通俗、幽默、風趣。
場合還可以分為喜慶場合與悲傷場合。喜慶場合一般指婚宴、節日、聯歡會等。這種場合說話應輕鬆、明快、詼諧、幽默,有助於歡樂氣氛的增加,千萬不要說讓人不高興的話。
1926年,在新月派詩人徐誌摩跟他苦苦相戀三年之久的情人陸小曼結婚時,梁啟超為證婚人。因徐誌摩和陸小曼的結合是婚外戀的結果,所以梁啟超有看法。於是,在婚禮祝詞時,就對他們說了這樣一番話。
他在致辭中說:“徐誌摩先生這個人性情浮躁,所以學問上難有成就。其次,用情不專,以致離婚再娶……從今以後,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你們倆都是離婚而又再婚的人,要痛自悔悟!祝你們今天是最後一次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