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談判中先發製人、得寸進尺不失為一種策略,但是,這樣很容易招致對方的抵觸情緒,影響雙方良好人際關係的建立與維護,使談判陷入僵局。因此,有經驗的談判者往往采取以退為進的策略。退是一種表麵形式,由於在形式上采取了退讓,使對方能從你的退讓中得到心理滿足。由此,不但思想上會放鬆戒備,而且作為回報,或說合作,他也會滿足你的某些要求,而這些要求正是你的真實目的。
談判中以退為進的方法是很多的。可以替自己預留讓步的餘地,以便在對方的討價還價中有所退卻,滿足對方的要求。但是,不要讓步太快。因為輕而易舉地獲得你的讓步,不但不會使對方在心理上獲得滿足,反而會懷疑你的讓步有詐。而慢慢地讓步不但能使對手心理上得到滿足,而且能更加珍惜它。也可以讓對方努力爭取他所能得到的東西。對對方能夠得到的東西不要去拒絕他,而是要讓他通過努力爭取來獲得。這樣做,看起來是你的一種讓步,而其實你是以對方應該得到的東西來換取他在其他方麵的讓步。這當然是一種有益無害的讓步。
談判中,要讓對方盡可能多地發言,充分表明他的觀點,說明他的問題,而你應該少說為宜。這樣,對方由於暴露過多,回旋餘地就小。而你很少曝光,可塑性很大。兩者的處境,猶如一個站在燈光下,一個躲在暗處。他看你一團模糊,你看他一清二楚。這樣你就掌握了談判的主動權。除了讓對方多說還要設法讓對方先說,先提出要求。這樣做,既表示出你對對方的尊重,又使你可以根據對方的要求確定你對付他的策略,可謂一舉兩得。
讓步有實質性讓步與非實質性讓步之分。表示對對方的要求、觀點的考慮,如果僅僅停留在口頭上,當然是一種非實質性讓步,因為它與利益無關。但是,這種說法能給對方心理上以慰藉,因為至少你尊重他。雖然這種做法有點“口惠而實不至”的味道,但它卻是一種以退為進的成功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