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印度許多城市的工人出於經濟要求,如提高工資、實行午間休息、降低罰款等,紛紛舉行罷工。在工人鬥爭的影響下,自第一次世界大戰以來未曾平息過的農民**更加頻繁。麵對勞動群眾鬥爭的不斷高漲,1919年3月18日英國殖民政府頒布了旨在保護統治秩序的《羅列特法案》。這一事件成了導致1919-1922年民族解放運動的直接原因。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殖民政府為鎮壓群眾運動,曾頒布一項禁止言論自由和各種政治活動的《戰時防衛法》。這一法令在戰爭結束6個月後自然失效。為替代《戰爭防衛法》與鎮壓日趨高漲的群眾運動,殖民政府頒布了《羅列特法案》。法案規定:授予印度總督以特別權力;以他為首的殖民政府可以逮捕、搜查和不經審訊而關押任何人;3名高等法院的檢察官可在法庭上對政治犯作即席判決,政治犯不得上訴。這一法案的頒布,引起了印度各階層人民的抗議。
國大黨領導了這場反英運動。甘地向印度總督遞交一份最後通牒。要求當局撤回《羅列特法案》,否則將以開展“堅持真理運動”進行對抗。甘地所謂的“堅持真理運動”,即要求人們在殖民統治者的暴行麵前采取非暴力鬥爭,如舉行和平示威、機關停業、學校罷課、商店關門等。它號召人們不要懼怕敵人的暴行,主動走進監獄,用愛去喚醒敵人的良心,用肉體去磨鈍敵人的利刃。
甘地的最後通牒遭到印度總督的拒絕,他決定發動全國性“堅持真理運動”,組織了堅持真理聯盟。國大黨根據甘地建議,決定在3月30日舉行全國性罷業,號召人民在同日實行全國性齋戒和禱告,舉行和平示威。
原定3月30日的罷業曾改期為4月6日。然而,人民群眾在3月30日卻自發地起來鬥爭。這一天,德裏所有的工廠、機關和商店完全停止工作;人們在群眾集會上譴責英帝國主義的殖民壓迫政策。在阿姆利則、拉合爾、木爾坦、賈朗達爾和阿默達巴德等城市,也都舉行罷業、示威遊行和群眾集會,要求殖民政府撤回《羅列特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