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魯士王國興起於大選帝侯弗裏德裏希·威廉一世(1640-1688年)當政之時。他是一個性情粗暴、學識淺薄、殘忍譎詐和懷有興建霸業野心的君主。在他即位之初,勃蘭登堡一普魯士公國領土分散,軍備不足,政權不穩,國力脆弱。霍亨索倫王朝君主作為勃蘭登堡選帝侯,是神聖羅馬帝國的成員,必須聽命於奧地利哈布斯堡王朝;作為普魯士公爵,又受製於波蘭王國。在30年戰爭(1618-1648年)結束後,作為這次戰爭中戰勝國之一的瑞典,根據1648年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占領了德意誌北部近波美拉尼亞等大片領土和許多重要城市。通往北海與波羅的海的奧得河、易北河與威悉河的出海口都控製在它手中。波蘭則控製著維斯瓦河下遊:這些都嚴重影響了勃蘭登堡一普魯士公國的糧食出口與商業貿易。
為了擺脫政治上的屈從地位和打開貿易出口的北方通道,弗裏德裏希·威廉給自己和他的後繼者規定了三項鬥爭目標:一、取消波蘭對普魯士的宗主權;二、奪取波羅的海南岸與奧得河下遊的控製權;三、在領土擴張的基礎上,把分散在各處的領地和勃蘭登堡連成完整的疆土。然後仿效法國路易十四建立一個君主專製的王國,與哈布斯堡王朝爭雄德意誌。
為了增強國家實力,弗裏德裏希·威廉同容克達成協議,國家承認容克有權向農民征收勞役和地租,有權對農民行使司法權;容克則同意弗裏德裏希·威廉向農民及城市居民征收軍事稅,建立一支常備軍。弗裏德裏希·威廉向各省派遣軍事專員,建立軍事官僚行政機關,加強專製統治。在經濟上推行重商主義,發展軍需行業、工場手工業和對外貿易,實行統一幣製,以保護工商業的辦法增加稅收,充實國庫。在外交上采取隨機應變、背信棄義的狡詐手段,每次外交上的改弦易轍,均以獲得新的領地或高額補助金為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