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羅斯福被譽為“拿破侖以後最成功的政治界的展覽者”。他所用的就是這種方法。有一次羅斯福和司巴克斯在牡蠣海灣,在離他們不遠的地方早已架好了一架活動攝影機,以便隨時攝下羅斯福的舉止、儀態。司巴克斯後來談到了當時羅斯福的表演:“起先他說了幾句話,說話時雙手捕在褲袋裏。當攝影員開始起動攝影機時,羅斯福立即將雙手從褲袋裏抽出來,並開始做許多手勢,忙得幾乎像職業拳擊手進行拳王爭霸戰一樣。這種情形,不僅顯得自然,更顯得鎮定幽雅,還可以說是相當富於政治家的氣度與表演。”
美國一名著名的攝影家也曾說過,“在拍攝羅斯福的姿態時,他常拒絕做那種人為的姿勢,他極力主張在動作時拍攝鏡頭,不論此時他的麵龐是否扭曲或者姿勢是否難看。羅斯福樹立起他的另一個標識是:常使他的姿態保持氣度。”
銀行家約翰發迅是一位在芝加哥深深受人信賴的人,有一次他曾向一名寫作者說: “我常係紅領結,以便使人記得我。”他還說,獨特的外表裝飾也是一種極好的標識。
不過,要注意的是標識應順應於不同的場合自然流露,不能有虛偽或做作之處。
上麵所涉及的是名人的自我標識。其實機關裏的員工、演藝界的藝員等等,也可運用這種方法去博得上司的注意與好感,在眾人中顯得出類拔萃。
在阿摩自己的公司裏有位名叫阿托拉斯的青年人,因為阿摩每天一大早就到工場,因此阿托拉斯也照著他的樣子去做,隻是不著工作裝,而是穿一件粉紅色的運動絨衫。有一天,阿摩問身邊的人:“他是誰?”從此以後,阿托拉斯便引起了阿摩的注意,隨即便從眾多職員中被挑選出來。據說他之所以能夠崛起,成為公司的骨幹,與他能巧妙地運用這種自我標識有很大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