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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之情血濃於水

有道是“血濃於水”,兄弟姐妹之間的親情,不是其他任何關係能夠替代的。當今,30歲以上的人大多有兄弟姐妹,而30歲以下則以獨生子女居多。從許多社會寫真案例來看,有關兄弟反目、姐妹失和這些“煮豆燃豆其”的新聞故事常見於報端。如何避免這類慘劇發生?

1.牢記本是同根生的血緣關係

兄弟姐妹血脈同源、情同手足,所以兄弟姐妹之間同甘共苦、生死與共乃為天經地義的事。報上曾載一對姐妹同睡樓上,姐姐十一歲、妹妹八歲,某天樓下失火,她倆逃避不及,雙雙葬身火海,消防人員清理現場時,發現姐妹倆緊緊相擁,目睹者見此情景莫不為之動容。另有一對兄弟在河邊戲水,九歲弟弟不慎失落水中被衝走,十一歲的哥哥奮不顧身跳入急流中搶救,因水大浪急,兩人不幸同遭滅頂,經人搶救最後撈起屍體時,看到兩兄弟也是緊緊擁抱在一起。從這兩起事故可以說明兄弟姐妹之情,如膠似漆、難以分割,但當今社會為了爭奪父母遺產“同室操戈”、“兄弟閱於牆”者大有人在,早已喪失傳統的家庭“倫常”矣!

2.胳臂往內彎互相扶持

俗語說:“自家人”其意是同姓、同父母、同住、從小同住一個屋、同吃一鍋飯長大者,除了年齡、性別有異,其他少有不同。因此既然有這種親密關係,相親相愛、攜手並肩一同為這個幸福的家或前途而努力是很自然的情理,彼此理應相容相諒、隨時關懷、沒有妒忌、沒有猜疑、更沒有私心。最近有位朋友告訴我,他在家排行老大,下有三個弟弟均成家生子,父歿母存,家裏的公司經營由他主事,弟弟各有職位分別主管本公司部分業務,唯老四異想天開要自立門戶創業賺錢,做大哥的主持家庭(也是公司)會議,不得已地勉強同意分出一部分公司的股份,支援老四去創業。但由於他缺乏經驗、經營不善、加上生活上大手大腳、疏於理財,導致債務累累,做兄長的當然不能見死不救,尤其看著老母每天以淚洗麵、傷心欲絕,能不替老四還債。我問他,你可以不這樣做嗎?答稱:“誰叫我們是他哥哥呢?”許惠珠教授在《人際關係》結論中說: “曾記得有一出戲劇——一個小男孩每天背著他殘障的弟弟去上學,有人指著他的背上問: ‘他重不重?’小男孩回答: ‘他不重,他是我的弟弟。’如果你能體會那小男孩的心情,相信你也能感受到血緣關係所帶來的‘甜蜜的負擔’。”這就是兄弟的情誼,是無法分割的;再者,兄弟姐妹吵架本是家常便飯,最後總是會相互扶持、團結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