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美國著名銀行家曾跟一名遊藝寫作者說:“我常係紅領結,以便使人記得我。”他還說,獨特的外表裝飾也是一種極好的標識;要注意的是標識應流露於自然,適應不同的場合,不能有虛偽或假冒之處。
上麵所涉及的是名人的自我標識。其實機關工作人員、商業職員、演藝界藝員等等,也可運用這種方法去博得上司的注意與好感,在眾人中顯得出類拔萃。
在阿摩所在的公司裏有位名叫阿托拉斯的青年人,他每天一大早就到工場,隻是工作時不著工作裝,而是穿一件粉紅色的運動絨衫。有一天,阿摩問身邊的人:“他是誰?”以後,阿托拉斯引起了監督的注意,隨即從眾多職員中被挑選出來。他之所以能夠崛起,成為堡藍水泥公司的總經理,與他能巧妙地運用自我標識有很大關係。
另一個例子便是美國最受人愛慕的作家苔瑪哥。有一天正下著大雪,他穿著一身潔白的法蘭絨薄衫,信步走過華盛頓的許多大街小巷,由此引起了許多人的注意。當時的苔瑪哥正在爭取國會通過他提議的那條關於版權法的法律草案,這種奇特的裝飾,是他實施自己計劃的一部分。後來有人對此評論道:“苔瑪哥的白法蘭絨裝,如同白雪一樣,不但成為全城,也成為全國巷議街談的話題。”苔瑪哥在當地人們心目中的地位,加上他這種奇特的行為,不論在哪裏都引起了巨大反響,報紙、電台等媒介都予以報道。結果,本來不太受重視的提案,卻得到了詳細的商討,稍經修改後,終於成為一條法律公布於眾。
苔瑪哥的這種個性行為,雖然令眾人嘲笑,但卻使他的計劃引得眾人的注意,這種暫時的微詞也是值得的。可見,這也是自我標識的一種可以效仿的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