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僅要發現自己的潛能,也應該發現自身的不能。隻有更好地認清自身的局限,才能對自身的能力做出正確的評價,做到有“自知之明”。
在這個世界上,即便是有很高的辦事能力的人,也不可能做到事事能辦、事事可辦。生活當中,有兩種人辦事經常失敗,一種是因為辦事能力低,一種是對自身辦事能力估計過高。如何使自己能夠成事呢?認清自己的辦事能力有多大,無疑是成事的基本素質之一。
常言說,“有多大的能力,端多大的飯碗”“七分人辦不了八分事”。一個人在準備辦一件事時,必須對自己的辦事能力做出必要的稱量,如不能量力而行,辦事的結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現代社會正處於一個轉型期,社會分工越來越細,每個人在社會上的角色不同,這就對現代人的生存本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不僅要能夠適應多變的社會角色,還應對自身的角色有一份清醒的認識。
人在社會中的地位身份不同,辦事能力也是不相同的。現實生活中,我們常見到這種現象:與親戚辦事,輩分高的人出麵一般來說比輩分低的容易二些;在社會上辦事,求有社會地位的人出麵幫忙,就比地位不高的人出麵順暢。之所以形成這樣的差異,就在於每個人在社會中的身份與地位有所差別。如常言所說,人微言輕,權高位重,就是這樣的道理。
無論是求人辦事還是幫人辦事,我們都必須認清自己的實力,看憑自己能量能辦多大的事,能跟什麽樣的人辦事,采取什麽樣的方法和途徑才合適。心裏有了譜,辦事才會更有針對性、分寸感,自然地就會減少許多不必要的麻煩與障礙,更容易達到辦事目的。依據自己的身份地位辦事,我們還應有更強的靈活性,依據自己身份地位的變化,隨時調整自己的辦事思想與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