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一個有作為的領導者來說,選擇好身邊的副職是至關重要的。甄選副職不妨多考慮以下幾個方麵的法則:
1.參與決策和有效執行的法則
領導者選擇副職,首先必須明確所選擇的副職不僅是自己的助手、執行者,更主要是決策集體中的一員,因此他必須明確每一個決策的背景、前途,並積極參與決策。實踐證明,副職的參與決策程度越高,其責任心就會更強,執行更自覺,行為更規範,效率更高。那種隻把副職當做“應聲蟲”、“傳話筒”,或要求副職隻能順從自己的意見的領導者,勢必要導致失敗。
2.才職相稱的法則
被選人才的素質、才能,務必要與所任職務的職權、職責、任務相稱。
3.決策權可以轉移的法則
領導者所選出的副職人才,特別是主要的副職人才,一定要具備領導因故離職或暫時離開單位時,有能力負責處理臨時出現的重大問題的素質。
4.員工接受法則
領導者所選副職,一定要考察其在本單位大多數(70%以上)員工中的接受程度,即要看員工對該人是否信任、支持、理解,否則會產生許多不良的後果。
5.自覺發揮主觀能動法則
領導者在選擇副職時,一定要考慮他是否能在與自己通力合作的同時,發揮主觀能動性。就是使領導在決策層中,不僅處於中心位置,而且是動力源和神經中樞。領導者在歸納集中智慧形成決策後,又能很靈活地啟動各個副職去貫徹執行這項決策,使整個單位的機能得以良好地運轉。
6.精簡法則
領導者一定不要以為副職越多越好,恰恰相反,班子成員超過一定的限額,便會極大地影響決策效率。據有關研究表明,領導班子成員人數一般不要超過7人。
以上法則為我們選擇好副職提供了方向性的指導,在具體地實際操作中,究竟哪些人才能夠進入選擇範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