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磚引玉,“磚”與“玉”相比,“磚”是小利、微利,是有意識地給予對方的一點甜頭,而“玉”是大利,是巨額財富,是精心籌劃、日夜盼望弄到手的目的所在。
以小利謀大利,才是正確的經營之道,才能一本萬利。
以表麵上給予對方的小利掩蓋自己將要攫取的大利,使對方誤以為自己是真心實意為他著想,引誘對方去貪求表麵上的小利,而自己神不知鬼不覺地獲取大利。
香港房地產業巨子霍英東在初涉房地產市場時,曾經遭遇過極大的挫折,蒙受了幾千萬港元的巨額損失。
他痛定思痛,終於想出了拋磚引玉、以小利謀大利的經營方法,就是“樓宇預售法”,俗稱“炒樓花”。
他規定,顧客隻要預交房價10%的現金,就可以買得樓房的居住權,而這時樓房尚未動工興建,或者正在施工之中。
這樣,顧客隻用支付1萬元現金,就可以買下價值10萬元的樓房,而餘下的9萬元和利息則用分期付款的方法給予償還。
而在以前,買房必須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數十萬元的現金讓一般市民很感頭疼,而房地產開發商在樓房建成後才能收回投資,曠日持久地進行營銷,也很不方便。
樓宇預售解決了這一難題。房地產開發商預收了一筆現金,可以解決開發過程中資金不足的問題。過去建一座樓的資金,現在居然可以建成四座樓。
購房者同樣獲利不小。付出很少的一部分錢,就成了房屋的主人,等到樓房建成,房價節節拔高,再轉手賣出,同樣一本萬利。
但購房者所獲的“利”和房地產商比起來,隻是微不足道的小利。霍英東用這個辦法,在短短的十多年中,成了億萬富翁。
表麵上雙方都得利,皆大歡喜,但這“利”的大小卻有天壤之別。